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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在这尸横遍野的战场上,这千百年来无数次易手的宣府之地,再一次血流成河。
沈烈安抚着战马,一边不紧不慢的装填着火枪。
一边放眼望去。
这一路冲杀过来,沿途那倒毙的人,马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在即将成熟的麦田里,将那金黄的麦穗染的血迹斑斑。
到处都是兀良哈人的伤兵,在血泊中嚎叫,翻滚着……
还有无主的战马,漫无目的的游荡着。
夏日的微风吹过。
风吹麦浪。
不但兀良哈人被这可怕的战果,这惨重的伤亡惊呆了,就连亲手创造了可怕战损比的大明锦衣缇骑自己也惊呆了。
甚至。
左右两翼复杂包抄的刀十三,李朝花那群人,还有深陷重围的李如松部,还在奋力与敌骑拼杀。
比拼着骑术和勇气的时候。
沈烈亲率的中央骑兵已经完成了突破。
此刻。
因为燧发马战专用火枪的恐怖杀伤力,而杀跌战场正中央竟然形成了一大片,十分诡异的真空地带。
“呼。”
一阵热风吹过,浓烈的血腥气味弥漫了开来。
再一次。
沈烈从马背上的皮带里,拔出了一杆已经装填好火枪,感受着枪管上散发的余温,嘴角浮现出一丝笑容。
“成了!”
其实这玩意儿并没有多高的科技含量。
他只是……
暗中命令工匠,将西洋式的燧发火枪截短了,除了方便骑兵携带,也让后座力变得小一些,更适合骑兵使用。
而众所周知,截短的火枪初速会变慢,还会损失不少射程,破甲能力也会成倍下降。
可草原骑兵擅长的骑射,本来也射不远呐!
你骑着一批高速奔驰的战马射箭,能射多远嘛,就算你天赋异禀,臂力,腰力都超人一等。
最远也就能射五十米。
可是我截短后的火枪也能射五十米,不过我这五十米是最佳杀伤距离罢了,而这差别可就太大了。
其实这种改良后的马战火枪所发射的弹丸,在贯穿了人体后,在一百米内仍有不弱的杀伤力。
再者说。
我的火枪破甲能力确实下降了,可你只有一副可怜巴巴的皮甲,甚至于,很多游牧民出身草原骑兵压根就没有甲。
大夏天。
只有一身单薄的衣衫,这一片金属弹幕在马背上射过去,那就是一个个血葫芦。
可问题来了。
你手里那软趴趴的骑兵弓,所发射的二两重铸铁箭头,能身穿我身上厚实的棉甲么?
看着伤亡惨重的敌骑,神清气爽的沈烈,在心中默默的念叨着:“这就叫……武器的代差呀。”
这代差有多大呐?
反正这玩意,在欧洲只有财大气粗的雇佣兵才装备的起,比如最着名的黑衫火枪骑兵团。
便是一支雇佣兵。
再后来。
在两百年后的欧洲,面对着火枪骑兵雇佣兵团的威胁,连无敌的拿破仑军团都被打的遭不住了。
拿破仑被各种雇佣兵军团,还有容克贵族火枪骑兵团打的实在受不了,只好牺牲了轻骑兵的机动性,下令给麾下损失过于惨重的轻骑兵,配上了笨重的胸甲和铁头盔。
沈烈在心中琢磨着。
这武器的代差……
大概也就两百多年吧。
战马嘶鸣中。
战局突变。
尚在激战中的两翼明军士气大振,而慌乱中,见中路溃败的兀良哈人军心大乱,在混战中开始调转马头。
抱紧了马脖子,这些狡猾,毫无信用的机会主义者们,如往常一般见势不妙,便不顾上再围剿李如松部。
成群结队的草原骑兵,操控着马匹,撒开了四条腿,开始潮水一般向着长城沿线的碍口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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