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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景四年,炎夏。
聊城,和平县。
一头鹰隼,在热浪肆虐的高空中,鹰鸣一声,扇动翅膀,如离弦之箭,俯冲而下。
鹰爪落在和平县县衙瓦片屋顶上。
一爪抓着檐。
一爪在腹部上下抓挠。
抖动身体,整理羽毛,眼神落在县衙。
一声慌乱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
“大人,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一名衙役官靴踩踏在鹅卵石铺设的地面上。
慌乱的背影,踉跄地跑进县衙厅堂。
厅堂中,县令林坤轻抿手中的茶水,缓缓放下茶具,抬头看向跪地的衙役。
“什么事情,慌慌张张地,成何体统!”
衙役惊呼:“林一铭失踪了!”
县林林坤一时半会想不起这一人名是哪个?
不解询问:“林一铭是谁?”
“二傻子!”衙役提醒。
“二傻子?”县令林坤若有所思,“你说的可是县里的痴呆儿,二傻子?”
县令林坤站起身,来回踱步,自言自语,“二傻子?那个整天呆坐在大榕树下看日出日落的傻子?一看就是一整天的痴呆儿?好端端地怎么就失踪了呢?”想不明白一个傻子,怎就走丢了呢?
衙役补充,“卑职不知,前两天,他姐姐说他去红庐山看日出来着,结果就不见了,哭喊着让衙役跟渔民出去帮忙寻找。”
县令疑惑,好端端地跑红庐山做甚,大榕树下看到的日出日落,没有在红庐山上看到的好看?
这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人怎样了,“哦?竟有此事?人找到没?”
“大人,没呢?渔民在红庐山一处悬崖上,只找到一只布鞋,还有一半鱼符。”衙役说着,把布鞋,跟鱼符交给县令林坤。
县令林坤凑近,一股酸臭味扑面而来。
一手捏紧鼻子,一手指着衙役,连连后退,怒瞪衙役,“布鞋你给我干嘛?扔了扔了!”
衙役心里呐喊,很想说,这是物证啊大人,但斜眼看到县令那要杀人的眼神,把想说的话硬生生地咽到肚子里。
“那找到尸体了吗?”要是找到尸体,直接出具死亡文书,然后销户便可,虽说是同族人,但没办法,生死有命。
“大人,没呢?渔民在悬崖底找了好久,依旧什么也没有找到!”衙役如是说。
“这就奇怪了!”县令林坤呢喃。
“大人,他该不会,想不开,跳崖吧!”
“跳崖?那不会,他活着简单,一个痴呆的人,怎么会想着跳崖?”县令林坤一脸笃定,摇头。
看到跪地的衙役一脸不解,解释,“跳崖这种事,只有内心复杂的人,才干得出来。头脑简单的人,干不出来。”
看着衙役还在挠头冥思,县令林坤接过鱼符,摆手道,“行了,下去慢慢想吧!”
见衙役躬身后退。
县令林坤突然看到地上一只布鞋,朝衙役怒喝,“鞋!”言毕一脚踢向布鞋。
布鞋滑出一个优美的弧线,不偏不倚,砸在,刚好转头的衙役脸上。
县令林坤看着踉跄而逃的衙役,捧腹大笑。
鱼符是用动物骨头雕刻成鱼的形状。
鱼符有两半,一半在官府,一半在当事身上。
上面雕刻着,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县令林坤眼神落在鱼符上,喃喃自语:
“姓名:林一铭
性别:男
年纪:十八
户籍地:聊城和平县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