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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她的声音,喝多了正蔫儿头巴脑的江怀延抬起了头,寻找着声音的来处。
“老江,闺女来接你了。还是生个闺女好啊,小棉袄知道疼人。”一旁的陈怀恺貌似神智清醒,调侃着江怀延。
然后又自怨自艾了起来,“闺女好啊,哪像儿子。出门还特意告诉了来接我,这都多长时间了?”
林朝阳无语,你神智清醒,四肢健全,就不能自己走回去?
江怀延被闺女扶着往外走,陈怀恺还在那里叫着,“老江,老江,你慢点走啊!老江,老江啊,我不送你了!”
林朝阳默默的在心里把刚才的话收了回去,有些人看似清醒,但他已经醉了。
不过陈怀恺的这两声呼唤也让林朝阳想了起来,老江姓江,怪不得那小姑娘看着眼熟,那不是江珊吗?
看来甭管啥时候,二代这事都遗传啊!
林朝阳刚感慨完,招待所的门又被人敲响,他开了门。
来人高高大大,长的有那么几分帅气,就是嘴巴微凸是个缺点,这张脸林朝阳认识,这回没错了。
陈凯戈不认识林朝阳,看着他沉默的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年纪轻轻就这么叼,还得是你啊,凯爷!
陈凯戈走进房间,扶起了看似清醒,实则已经喝多了的父亲。
“爸,咱回家吧。”
没成想陈怀恺拽住了陈凯戈,“先别走!来,儿子,这是你林叔叔,叫林叔叔!”
陈凯戈:???
林朝阳笑了笑,说道:“老陈,喝多了,早点回家休息吧。”
林朝阳的劝说让陈凯戈松了口气,眼前的年轻人看着还没他岁数大呢,让他叫叔叔,他哪能叫得出口?
喝多了的陈怀恺见儿子没反应,一把拍在陈凯戈的后背上。
“啪”的一声,这一掌,至少二十年的功力。
“这孩子,叫人啊!”陈怀恺催促了一句。
林朝阳眼看着陈凯戈的脸色僵硬起来,眼神里露出几分尴尬与不爽,然后从嘴里硬生生的挤出几个字。
“林叔叔好!”
看得出来,老陈家的家教还是挺严的。陈凯戈二十七八岁的人了,父亲让他管林朝阳这么个小年轻叫叔叔,他就真叫了。
林朝阳心想大侄子都张口叫人了,他不答应那不是让人难堪吗?
“诶,大侄子!”林朝阳痛快的应了一声。
陈凯戈咬着牙,你答应就答应,那么高兴干什么?你诶就诶,加个“大侄子”干什么?
“老陈大哥,慢点走啊!”
临走,林朝阳还不忘跟陈怀恺打了个招呼,称呼得比之前更加亲热。
“走了,下回尝尝你的手艺,咱再喝点。”
林朝阳觉得陈怀恺的醉有点薛定谔,很难让人分清他到底是清醒还是醉了。
带着几分醉意,他骑上了自行车,在燕影厂熬了快半个月了,总算是能回家了。
九月的夜风凉爽,吹在脸上,酒意一下子都清醒了不少。
诶?是不是忘了点什么?
一下子又想不起来,算了,还是回家要紧。
陈凯戈扶着父亲回到家中,投了一块热毛巾递给父亲,陈怀恺将毛巾盖在脸上。
过了了一会儿,陈凯戈关切的问道:“爸,你没事吧?”
“没事。”
陈怀恺本来在闭目养神,听见儿子的话,他睁开了眼睛。
见对方在看着自己,他问道:“有事?”
“刚才那人谁啊?”
陈怀恺眼神清明,看不出丝毫醉意,问道:“怎么?叫一句叔叔就那么不舒服?”
陈凯戈被父亲戳破了心思,眼神有些闪躲,“没有。”
“你啊……”陈怀恺将毛巾放到一旁的茶几上,“也不知道是哪来的这股傲气。”
“我叫了声叔叔,问问叫到是谁还不行吗?”陈凯戈瓮声瓮气道。
陈怀恺反问道:“怎么着?我还能让你吃亏?”
陈凯戈没再说话。
陈怀恺了解自己的儿子,有点才华、有点傲气、有点倔强,本来这都不是什么大毛病,可偏偏凑到了一起。
他无奈的叹了口气,“别看人家年轻就不放在眼里。”
“我没不放在眼里。成伯伯和江叔叔都陪着一起喝酒,肯定不是一般人。”
儿子的话让陈怀恺稍感欣慰,“你谢靳谢伯伯看好了一部小说,想拍成电影,他就是原著作者和编剧。”
闻言,陈凯戈眼睛立刻亮了起来,“他是林朝阳?”
《牧马人》发表至今已经近两年时间,在国内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受众无数,最近这段时间谢靳要把《牧马人》拍成电影的事在燕影厂传的沸沸扬扬,陈凯戈自然知道这件事。
陈怀恺点点头,“没错。林朝阳,年轻吧?才二十二岁,可作品一部比一部还要好,叫好又叫座!”
父亲说话的时候,陈凯戈在出神,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原来刚刚那个被他喊作叔叔的年轻人,竟然就是“林朝阳”。
他是个文学青年,现在在燕影上大学,平时没事就喜欢和《今天》的一群人混在一起写诗、写小说。
虽然到现在也没写出什么名堂,但这一点也不妨碍他对于文学的热爱。
许多文学青年对林朝阳每一部作品都如数家珍,但陈凯戈跟这些人还不一样。
他最喜欢林朝阳的作品是人艺演出的《天下第一楼》,他甚至觉得,那是一部不逊于《茶馆》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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