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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重逢【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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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从已经忘掉旋律的歌里固执地飘出,我握着深蓝色自来水笔的右手指尖忽然如同被针刺到,感到仿佛幻觉的一阵痛。自来水笔从手中掉落,一下子滚到地上。我慌忙去捡,可又不慎从座位上摔了下来,简直狼狈到至极。

整个考场里的男生女生,都发出了轻轻的笑声。

我站起身,急得满脸通红。陌生的老师走到我身边,替我捡起地上的笔。

我猛然一回头,视野里白茫茫一片。

这里谁也没有。

哦,我忘了,这里不是天中。这里没有醒醒,没有米砾,也没有他。没有人关注我的喜怒哀乐,即使丢人,又何所惧?这里只是我的高三语文考试考场,我面临一个叫做“鞭长莫及”的词语,忽然灵魂出窍,记忆差一点就决堤涌出。还好我控制得体,才不至于差点未能完成全场考试。

感谢那一刻,让我深深地明白,原来人根本无法和自己的记忆说道别就道别。雪藏在心里的往事,反而更容易生根发芽。对于他而言,也应该是这样,如果他真能彻底忘掉我,是不是代表以前的一切都只是属于我米砂一个人的幻觉呢?

所以,我这次去找他,除了单纯的说不出口的想念之外,还有点按捺不住的算账意味。另外,如果米砾说的那个“天大的秘密”是真的的话,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去后悔或者怀念呢?

而现在,他就站在我的面前。

他刚刚从食堂出来,像是变瘦了些,头发却更短了。下巴上似乎还有点胡茬没有刮干净,还是他故意如此?他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略显臃肿。都说男生到了大学就会变得邋遢,路理也是这样?

我有点儿沮丧。

不过我发誓,看到他的第一眼,我所有的不快和怨恨都被他看着我的眼神融化了。谢天谢地,他没有认不出我。他好像一点也不感到意外,只是微笑着,用略略提高的声调说:“你来了?”

那一刻,我的眼角有些泛潮,但我不想让他发觉。于是很用力地笑着走过去,说:“是。你没有惊讶?难道我没有变得更漂亮?”我努力开着蹩脚的玩笑,情不自禁走上前替他接过他手中褪色的小猪饭盒。

他没有阻止我,而是默默跟在我身后,却不上来和我并排走。

我故意走得慢些,他好像走得更慢了。

我忽然又恨起来。我对他的想念,他其实一直就心知肚明吗?还是他真的只把我的到来,当作一次普通朋友的造访,因此,不值得大惊失色,不值得兴师动众?

这些小气兮兮的想法,我自己也知道很没有道理,可是,它们就像雪花一般在我的头脑里上下翻飞,让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们走着的这条路,是他们学校最主要的一条通道,道路两旁栽着的梧桐树,现在都掉了叶子。一切都是那么灰扑扑,让人打不起精神。我们的身边,也不时有拿着饭盒的学生经过,有的人甚至会大声跟他打招呼,开玩笑地叫他:“嘿!路导!”

看来,他在这所学校里,也是一个小小的名人呢。

“路导?”我轻声地、几乎是无意地重复着这两个字。

他笑了,居然有些腼腆:“现在这个学校,也有个话剧社。我刚导了一个话剧,反响还不错。”

是吗?也有一个话剧社?看来他的记性并不差,也许这只能说明,他想起我的时间,太少太少了。

“大学生活一定很有意思吧。”我看着自己慢慢移动的脚尖说,“你还和以前一样忙碌,一样受欢迎。”

他却没有接腔。

“下雪了。”他忽然说,“你冷吗,米砂?”

我万万没有想到,这半年里我们的分别,并没有使这重逢的场面显得更加难得和感动。至少,我在路理的脸上,没有看到这种狂喜。又或许,是我太拘谨了?

我下意识地点点头。很奇怪,已经是春天,天空居然又毫无征兆地飘起了微雪。我只穿着一件羊毛的薄大衣,开始感到一阵刺骨的寒冷。

他伸出手,轻轻地把我衣服上连着的帽子拉上来,覆住我的头顶。我们又一次靠得很近,他仍然那么懂得照顾我,连拉帽子的动作都那么轻,末了还轻轻掸掉了我额前刘海上的雪粒。我有些羞涩地张望了一下左右,幸好并无人注意我们。我这才想起来,这是在大学里。我们并不需要害怕什么,不是吗?是啊,等我读了大学,我就可以和他拉着手去公园,去电影院,甚至去天中,我们再也不怕被人看到。

真是太棒了,不是吗?

想到这个,那些相思的苦简直算不上什么了。

他好像注意到了我兴奋的表情,提议说:“去我那里坐坐?”我想也不想就开心地点点头,然后,我一下子拉紧了他的左手。

有一刹那,他的笑容凝结在脸上。

但我宁愿认为这是幻觉,因为最终,他没有推开我,而是反抓住我的手,轻轻地,牵着我走出了校园。

就好像高二暑假时,他曾在夜晚这样牵着我的手和我一起散步一样。

我庆幸我没有问他为何不住宿舍。那种上床下架的该死的宿舍构造,我实在是太了解了。关于他的腿,我从不在他面前主动提起。时间久了以后,我能做到瞟也不瞟一眼。

甚至很多时候他提起,我也绕开这个话题。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一说起这个话题,我的心就好像被小虫子咬掉了一小块,忽然要命的疼。

如果我都这样疼,何况他呢?

他住的地方,其实离学校不远。我们一起走过一条七歪八拐的小巷,在一栋小居民楼的一层,他掏出钥匙,打开了门。

他掏钥匙的时候,也顺便松开了我的手。我的手上仍然留着他手的余温,这一次,我机灵了不少。在他打开门之后,我就轻快地跳进屋内,自己给自己先搬出一张椅子来,就放在他的写字台前另一张椅子旁边,准备坐下。

他费力地跨进门槛,顺便带上门。

我转移视线,环顾着四周。这间小小的屋子,收拾得一尘不染。干净的写字台上放着一台老式的电话,我好奇地凑近看看,一边问:“你还用原来的手机号么?”

“嗯。”他点点头,似乎因为我忽然搅乱了他私人空间的平静气场,显得有些不安。我不管那么多,继续四下打量,让我诧异的是,在整洁的书桌上,除了电话、书、碟片和他的dv,居然还摆着一只烟灰缸!那只烟灰缸里,居然还剩着几只抽完的烟蒂!他居然学会抽烟了?

“那,不是我的。”注意到我的惊讶,他有些尴尬地急步走近,伸手把那只烟缸推到了一排书的后面。

“哦。”我轻声说。

“不知道你要来。”他有些尴尬地说,“我这里没准备饮料,只有喝白开水。”

“不喝。”我摇着头说,“我不渴。”

“对了,我有巧克力。”他弯下腰,开始在柜子里寻找。

唉,难道在他的心目中,我是这样一个要吃要喝的小朋友么?还是,我只是一个客人,他必须要维持这种礼貌?

敲门声就在这时候响起来。

“我去开门!”我几乎是跳起来。

我的第一个念头居然是:莫非,米诺凡一直在跟踪我?

事实证明了我是神经过敏。门外站着的,是一个女孩。

我是迟疑了一秒才断定她是个女孩,因为她穿着宽松的灰绿色格子的大衣,剪着比男孩还要短的短发。只需要一秒钟我便判断出,她和我不是一个类型的。她皮肤虽然很白,可身材比我还要高一点,蹬一双蓝色帆布鞋,有些男孩子的帅气。

特别是她的一双眼睛,居然有点像孙燕姿。和她一比,我那一直没空修理的长发,倒显得老气横秋起来。

“路理,来客人了?”她一说话,声音却出奇的细弱,完全和她的长相不相符,一双大眼睛弯成两片细长的柳叶,温柔得让我想咬一下自己的舌头。我看着她径直走到房间一角的饮水机旁,轻车熟路地拿起一只纸杯,弯腰接水。

“喝杯水?”她端起杯子,对我伸出长长的胳膊。

我摇摇头。其实,我是觉得有些渴,但是看她对这个地方的熟悉,还有那种自然而然把自己当作女主人的神气,都让我的心里,有些小小的不爽。

“你是米砂吧?”她忽然叫出我的名字,吓了我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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