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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6章 一号证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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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是他进攻的时间。

可只要到了他表演的那一刻,他一定会给予雷霆一击!

而在汤元理开始反击的时候,自己,已经做好了大量的幕后工作!

……

“综上所述,徐济皋杀兄案,证据确凿。”

骆至福做了结案陈词:

“徐济皋因同胞兄长不肯供其浪用,携带预备尖锐斧头将其头部击伤八处之多,品行卑劣,心术狠毒,手段残忍,犯罪情节异常重大,检方建议极处以绞刑,以惩凶恶,而为法纪。”

因为此案案情重大,所以伪最高法院院长张韬亲自负责审理的此案。

听完了检方的话,张韬随即说道:“辩方律师,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有。”汤元理虽然品行不怎么样,但打官司却是一把好手,越是到紧要关头,越是表现得从容镇定:“检方,你说徐济皋早就蓄谋杀害兄长徐济鸣,提前准备好了凶器?”

“是的。”骆至福觉得这根本就是多此一问:“因为之前受害者数次拒绝了凶手的无理请求,徐济皋怀恨在心,所以再一次索要钱财的时候,他提前准备好了凶器!”

“是斧头吗?”

“是的!”

“好的。”汤元理似乎很满意这个回答:“庭上,我请求呈上一号证物。”

“同意。”

没一会,法警就将一号证物,那把徐济皋用来杀兄的斧头拿了上来。

“庭上,诸位陪审员。”汤元理从卷宗里拿出了一份文件:“在最初巡捕房的报告里,徐济皋在与受害者的争吵中,看到屋子墙角有一把斧头,于是急怒之下,操起斧头行凶。

但是在随后的起诉中,却变成了他随身携带的斧头。要知道,争吵推搡中顺手操起凶器,和刻意携带凶器,在论罪判刑上是有本质性区别的!”

骆至福却似乎预料到对方会这么一问:“辩方律师说的没错,最初的口供中是这么说的,但在随后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了疑点,经过询问,我们确认是徐济皋自己携带的凶器!”

汤元理指了一下一号证物:“检方,你确定是这把斧头吗?”

“是的,就是这把斧头!”

“徐济皋杀兄案发生的时间,是六月二十九日。”汤元理从容地说道:“当天上海的气温是华氏八十六度,也就是三十度!天气闷热。那天,徐济皋穿的是一件英国棉的短衬衫,包腰裤,这点,在他被逮捕的时候有记录。”

“那又怎么样?”

骆至福顺口问道。

这就是有名的大律师?实在没有什么可说的,就拿凶手的穿着来说事以期望拖延时间吗?

汤元理淡淡的问道:

“那么,我请问,我的当事人,是怎么把斧头带到他的兄长面前的?”

什么?

骆至福怔了一下。

“庭上。”

汤元理根本不搭理他:

“我请求我的助手还原一下当时的情况,并会携带凶器。”

“同意。”张韬面无表情地说道。

汤元理的助手很快站到了所有人的面前。

他穿着上海滩最时髦的英国棉短衬衫,包腰裤,完全就是当天徐济皋的打扮。

然后,汤元理又把一把和一号证物一模一样的斧头交给了助手。

“大家请看!”

汤元理略略抬高了自己的声音,他把斧头插到了助手的腰间。

可是,不需要皮带要带的包腰裤,斧头,根本没有办法插住!

“诸位,不管插在哪里,斧头都没有办法插住,那么徐济皋是怎么携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