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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第200章 番外4·宋秋凤【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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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而立。

四十不惑。

那么三十五呢?

宋秋凤觉得应该是“始觉有味”。

人生是什么滋味, 该往哪个方向走,自己能做的决定都有什么,她可以接受什么,可以拒绝什么, 到了这个年纪, 都渐渐清晰起来。

最重要的是, 她明白了不管做什么选择,都要付出相应代价承受风险,都可能会在将来某个瞬间后悔, 分别只是这个代价和风险她能否承受得起,将来的后悔是长久的、充满怨恨的, 还是短暂的。

她对自己现在的生活很满意。

出门有车, 家里有阿姨, 回家饭菜都是热的,家中打扫得干干净净,闲时有几个好友一起聊天玩乐, 事业继续稳步上升。她今年准备再开一间厂子,专门做鲜鸡冷冻加工。

当然了,每个人对“幸福生活”的标准不同,在一些人眼里,她现在过得可不好。

那一天她妈李桂香还说, 邻居阿姨为她发愁, 女儿三十几岁了还没结婚没孩子, 赚再多钱有什么用!

宋秋凤笑问:“那你怎么回的?”

李桂香撇嘴, “我说,是啊,好惨哦!我也整天发愁我大妞的这钱怎么花, 今天买了豪车,明天又在香港买了豪宅,整天又是海鲜又是进口水果往我这里拿,去年给我买的衣服才穿两次,今年换季又给我买新的,就这么糟蹋着钱还是花不完,唉,还是你幸福,一家六口住在一起多好呀,天天都能见着儿孙,还要送孙子上下学,还要推你偏瘫的家婆出来散步,啧,真忙真幸福啊,我都闲得出盐了,我也盼着带孙子外孙呢。”

李桂香来g市快十年了,粤语说得七八分熟,三个女儿都是上过报纸跟省里领导合过影的大老板,儿子是公务员,底气十足,损人的水平也提高不少。

不过,李桂香是不是真心为她说话,宋秋凤心里清楚。

她弟宋家宝二十六七了,去年谈了女朋友,打算明年十一结婚,李桂香试探着问过,她和两个妹妹打算出点啥?腾海花园那小别墅倒是离你弟弟弟媳单位都近……

宋秋凤笑,“他俩都是公务员,住高级别墅?不怕被人举报啊?”

李桂香也笑:“他们行得正坐得端,怕啥?”

宋秋凤说:“你先去打听打听小弟他们领导都住哪儿。”

一打听,这房子就没要成。

李桂香又想帮儿子要车。

宋秋凤还是那句话,“手下开的车比领导还好,领导怎么想?你咋就这么想妨碍我弟前程呢?”噎得李桂香宋家宝说不出话。宋家宝的女朋友倒是懂事得多。

这年夏天,宋秋凤本计划跟姐妹淘们一起放两周假去欧洲玩,谁知临近假期个个都突然有事,她原也想退了机票酒店,又不甘心,一年才放这么一次长假呀,春节那能算放假?每天赶场似的人情往来。

她想了想,问小妹的意见,“你觉得我自己去欧洲旅行能行么?”

小妹哈哈笑,“怎么不行?你不是雅思才考了55?这水平,旅行足够用了。”接着又传授经验,打扮简单些,就穿t恤凉鞋工装裤,什么名牌包袋衣服一律不要!免得被小偷盯上。就尽量往穷学生形象打扮。

“你是去旅游,又不是去秀场看时装发布。游伴也不用愁,住进青年旅馆很快就认识新人了,大家要去的地方一样,人多好玩又热闹,人一多,也不怕遇到专门骗抢游客的。

唯一要小心的就是不要吸别人给的烟,要是去夜店,食物和水离开自己视线了就再换一份。”

宋秋凤这辈子就去过一次“夜店”,去年圣诞节假期和金姐花姐她们去荷兰玩,几个白人小哥穿着清凉趴在地板上跳舞,花姐还额外付钱请他们在卡座表演了几分钟。

原来男人也有靠出卖色相赚钱的。收费据说比女舞者贵不少。

金姐说,还是卖的少,竞争少,性价比就低。

小妹还说,这是没内卷起来。

“我可不去那种地方!”宋秋凤跟妹妹说,“音乐吵得我回酒店了心脏还咚咚乱跳!”

坐上飞机,宋秋凤突然发觉,自己三十五岁了,这是第一次独自出游。

第一次!

她难以置信。

她掏出小笔记本把自己以往的旅行依次写下来,从上次去荷兰一直追溯到十五六岁第一次南下打工,发现还真是。每次全都有人陪着她。

只有一次可能不算。

小妹从英国复健回来,她本来跟宋诗远一起去看妹妹,结果到了c市机场,宋诗远合伙人打来电话,一个厂子发生火灾,宋诗远当即飞回g市,她只得自己从c市到a县。

宋秋凤抱头,唉,原来她根本没自己想的那么能耐。

也好,三十五岁开始自己行走,也不太晚。

到了目的地,她按小妹提供的信息按图索骥找到那家青年旅馆,刚进去时还有些惴惴,怕人家笑话她一把年纪还来住“青年旅馆”。

谁知旅馆前台接待的男人留了一脸大胡子,瞧着比她还大呢。她办入住时,悄悄观察在旅馆大厅里来来往往的其他住客,看起来跟她年纪差不多,这才放下心。

亚洲人本来就不显老,她又常年锻炼注意保养,身材高挑健美,再素颜梳着长马尾,很容易混入。

宋秋凤当晚就找到了旅伴。

四五个年轻人同一天住进店,攀谈起来,大多数是学生,轮到宋秋凤介绍自己,她反问,“你们猜猜我多大了,是念书还是工作?”几个人猜了一圈,都觉得她最多二十五六,不能更多了,那肯定是工作了的。

确实,一直住在象牙塔里的人跟要为生计奔波的人即使同龄也气质迥异。

宋秋凤就顺着他们的猜测说自己在g市工作了几年,想出国留学镀镀金,先出来玩一玩,看看情况再做打算。

有了旅伴,走走停停,到了大景点城市,有人继续一起走,又有新人加入,好笑的是许多人直到离开时大家也只知其名,不知其姓氏,有的人介绍自己时干脆就没说姓氏,宋秋凤更绝,介绍自己时随手给自己起了个洋名:菲比。她跟着两个妹妹看了那么多美剧英剧,最喜欢的人物是老友记里的菲比。

她的英文老师王玛丽说过,人讲不同语言时就有不同性格,宋菲比现在就是宋秋凤的另一个性格。她活泼,爽朗,大气,无论对女孩子还是男孩子都是这样,跟谨小慎微,几乎从不大笑的宋秋凤完全不同。

原先她还发愁十四天的行程她一个人要怎么熬过,谁知一转眼就要结束了。

旅程结束前两天,大家到了地中海最美丽的海岸。

伙伴中有个小伙西蒙一路跟她结伴同行,从第一天认识她就眼睛跟着她转,宋秋凤知道他想要什么——年轻男孩的眼睛直接连着心,像清澈的小溪,一眼能看到底。

男人的眼神很容易分辨,同样是为了一件事,纯粹的欣赏和爱慕跟纯粹的肮脏□□形同黑白。

传说中,这段海岸是维纳斯诞生的地方,既然已经到了神话和现实交汇的地方,面对一个俊美温柔的男孩子,那还犹豫什么?

宋菲比主动拥抱西蒙。

他居然还会脸红。

剩下这两天,他们没有跟着其他小伙伴去游玩,她订了一家酒店套房,足不出户,饿了就要客房服务。

这场狂欢时刻都在倒计时。她和他都知道,所以每一刻都很珍贵。

临别前,西蒙问她,我还能见到你么?

她给他一个很东方式的答案。模棱两可。像是那种只有在国外中餐馆才能吃到的“命运饼干”里的小纸条上的话,又像寺庙里的签文。

西蒙神魂颠倒。

坐上回国的飞机,宋秋凤还在回味变身菲比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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