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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商是这个世界最重要的一环,没有黑商,魔物的生活水平会止步不前,而王国则会失去未来。”——我总是跟一些店主人强调黑商的重要性。
那天之后的我们过着平稳得连我自己都惊讶的日子,尽管有很多事根本做不了,很多事完全不习惯,我还是接受了这种生活。
要说感到最别扭的,就是她时不时冒出来的言语和我自言自语的中文完全就是鸡同鸭讲,谁也听不明白谁说的意思,但还总是想说点什么。
除此之外还有食盐的问题,不吃糖倒是无所谓,但是缺盐是不行的。在得到稳定食盐来源之前,我只能靠时不时地去舔一舔身上的汗以及喝一点动物的血来解决问题。
再这么生活下去我肯定也会变成爬虫类的。
虽然语言不通,我没办法表达我的需求。但是机遇总是有的,比如黑色商队。
根据我的记录,那是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五天。当我百无聊赖地坐在洞口想着如何才能吃上撒了盐的熟肉,如何能学习这个世界的语言,如何能再买到一包烟的时候。山脚下响起了悠长的号角声,很有节奏的那种。
先动起来的是她——把那张土耳其短弓上好弦,背上箭袋,最后披上了黑色的斗篷。然后走进了那个黑暗的洞口。其实那个黑暗的洞口我早就猜到是一开始绑我的地方,但是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我是不敢轻易进去的,我还没蠢到把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信任关系破坏掉。
大约一支烟的功夫,她出来了,手上多了一个小袋子。那个扎好袋口的小袋子光从轮廓就能看出来是装满了某种钱币,拿钱出来除了消费也没别的用途了,我可不相信美杜莎会把钱存进银行里。
接下来那个钱袋被扔给了我
诶?
我根本不知道那些钱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是怎样一笔巨款,那会儿我思考的问题只是为什么会把钱给我。
冰凉的手抓住了我的小臂,看她的意思是要出门。对于肢体的接触我一向很敏感,在路上我慢慢地抓住了她的小臂,一点一点牵住了她的手,直到十根手指紧紧扣在了一起。
凭什么只有我一个人心跳加速?——总之当时就是这样的想法。
很快我们就来到了山脚下的小路,虽然说我见过农村的赶大集,但黑色商队的规模还是让我狠狠地吃了一惊。
根本望不到头的黑色马车队!简单地数一数绝对有五十辆以上,沿着路边一字排开,每辆马车都蒙着黑布或搭着黑帐。顾客们都像美杜莎一样披着黑色斗篷,而商人们都清一色地戴着黑色的高脚帽。
这幅场景里,唯一五光十色的东西就是货架上的商品了。
如果说跟赶大集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这里安静的吓人,仿佛所有的购买行为都不需要语言交流一样。唯一能听到的声音就是钱币发出的悦耳碰撞。
“这就是传说中的黑市吗?”
我还是不由自主地发出了感叹。
跟着她一起走到了商队的头车,就像是为了展示给我看一样,我们从头慢悠悠地逛着。商队的头车是由三匹马拉着的,我非常开心能在异世界看到和现实世界里一样的动物,甚至想去摸摸马脖子上的鬃毛。但我马上就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温驯的马儿冲着我露出了漂亮的犬齿
头车除了拉车的马多一些外,就是车体上挂了一块画着黑色太阳图案的牌匾。
第二辆车上只有一个小窗口,车外挂着的牌匾用粉笔绘制了简单易懂的图案:一个黄色的硬币兑换多少白色的硬币。当然,能兑换多少我看不懂,反正感觉不是小数目。
看了眼钱袋里黄澄澄的金币(如果是金子的话),突然觉得我好像傍上了一个富婆。美杜莎的话应该也有一些掠夺来的宝藏吧?
第三辆车开始就是商人经营的摊位了,这些摊位的经营范围从香辛料到斧子盾牌等武器林林总总。看起来想要买的东西今天应该都能买全了。
“不过这种奇怪的压抑感是闹哪样啊!”我在心里骂了一句。
自从到了这里,一种让人非常不爽的感觉就一直跟随着我——低下头感觉所有人都在盯着我看,抬起头这帮人又都纷纷扭头看别的。
呃,好吧,这确实是挺稀奇的。不过别再盯着我看了,那些斗篷里的客人个个不都是魔物吗,至少我还是个人类啊。
说到人类,这些商人们都是人类,可惜的是英语和中文他们都听不懂,因为买盐的时候“how much”和“多少钱”这两句话我都说过了。
果然语言很重要啊,如果能掌握这个世界人类的语言,哪怕是其中一种语言,就能和这个世界的人交流了。所以买过盐之后我便拉着她的手跑到了看起来是卖书的摊位,也正是那个时候买到了书本和笔,不然这些故事单凭我的记忆就很难复原了。
关于买书,每当事后想起来都觉得这是我在这个世界里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智商爆表”。因为考虑到了每天能跟我交流的就是正牵着我的手的美杜莎,所有语言学习可以说全都指望她了,对于一个“零基础”的人类,我选择了最厚的、图画最多的那本书。
即使世界不同,书籍的规则却不会相差太多,越厚的书代表着信息量越大,图片越多就越容易看懂。通过图画向她学习语言的计划在我的脑海里成型了。
估摸着大概有一个小时了,顾客也慢慢变少了。我开始清点起今天的收获——两个大麻袋里的东西。尝起来和盐一模一样的调味品、其他看起来比较受欢迎的调味料、两套很便宜的衣服、麻布材质的鞋、书本和笔还有一大堆总觉得貌似用得上却不知道怎么用的东西。
算下账的话,一共花掉了4个金币,找回了21个很普通的硬币,硬币的材质不是贵金属,两面分别是双头鹰徽记和一个金色巨人的浮雕。估计是一种在某个国家或者这个世界很通用的货币。另外简单想一想就知道1个金币至少能兑换21个以上的硬币。
我的天,这一袋金币要是拿到那些商人的城市去,我也算是个“大手子”了!
等等,冷静。手上的触感让我记起了身边披着黑色斗篷的她。
可能是太激动了,我忘记了给了我这次机会的她有一瞬间我甚至觉得我不配牵着她的手。一路上一言不发的她就这样在我的身边,毫不在乎地看着自己的钱花在一个才相遇了五天的平凡人类身上。
我曾经是一个因为钱变得虚伪冷漠的人。
但此时此刻,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我想重新选择一次。
趁着商队还没离开,我抛下了装满东西的麻袋,奔向了唯一一个卖首饰的商人。
当我气喘吁吁地跑回来时,手上是那条花掉了20个金币买下的项链——那条项链是我觉得最漂亮的,没有之一。
掀开她黑色的兜帽,就在周围所有不可思议的目光下,我亲手为她戴上了那条项链。
“抱歉,这是现在的我唯一能为你做到的事了。”
我毫不避讳她惊讶的目光说出了中文,然后就像电视剧里那样紧紧抱住了她。
至于“有个和美杜莎在一起的奇怪男人”的奇闻在城镇里流传开,那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