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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给帕克了,我让他把眼镜分成两个,咱俩一人一个就都能看清了。”
“哦那你现在能看见东西吗?”
“能,放心吧,今天想吃什么?”
有的事儿,自己不行就真不能装行,尤其是一个像我这样失去左眼的白痴,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能看出,如果我这个黑了半边天的白痴在树林子里晃悠,歌果晚上注定就要饿肚子。
但赶巧了,偏偏有只长颈兔露出了马脚,毕竟野猪那么大的兔子,动一动很容易发现。可连续五枪我都没打中要害,头两枪我是站着打的,后三枪我是追着边跑边打的。
那是我第二次跟长颈兔肉搏战。
这一战简直惊天地泣鬼神,一人一兔以拳击手互殴一般的方式连打三十个回合不分胜负。肉搏战向来不是我的强项,尤其是跟一只巨大的兔子,那兔爪子出拳还快如闪电。
“你个小兔崽子,再动我一下试试?”
“哎呀!”
“我打死你信不信?”
“劲儿还挺大,啊?”
“你跑,我让你跑!”
“卧槽!”
长颈兔,如果把这个物种拟人化,绝对是个黑带选手。
只见凌空一爪劈头盖脸地打来,我躲闪不及,脑门上挨了一下。
“砰!”
我有点懵,但手已经抓住了兔子的腰。
我打不过魔物,打不过魔法师也就算了,现在我连只兔子都打不过?开玩笑!再怎么说我也是个男人。
武松打过老虎,今天我就来打这只长颈兔!
一个不标准的德式后抛摔,兔子被我抛了出去。
可眼前这只浅黄发色的长颈兔并没有一溜烟地逃走,反而蹿出了十步,与我对峙起来。
那气宇轩昂的架势,丝毫不输给武林高手。
我跟兔子,就像宫本武藏与佐佐木小次郎,这片小树林就是严流岛,宿命的对决要来了。
今天的风儿有点喧嚣啊。
长颈兔嗅到了战斗的气息,把脖子往后弯了弯,摆出了公牛冲锋的架势。
“放马过来吧!”
我大吼一声,张开双手冲向兔子,那兔子也一跃而起,使出了一招“神兔甩脖子”。
真猛,猛得不行不行的,我两只胳膊挡下来都震得发麻。
随即坠下的身躯使出一招“舍身撞击”带着惯性将我扑倒。
可兔子毕竟只是兔子,这招用后很难马上恢复姿势,
我抓住兔子的一只前爪,以臀部为支点将其带倒在地,并用双腿固住了其上身,使出了一击十字固。
“咔嚓!”兔子顶起了长脖颈撑起了身体将我掀翻了出去,但是在此之前兔子的前爪已经被我折断,现正侧躺在地上快速扑腾后腿想站起来。
我接住长颈兔挣扎甩来的脖子,使出一击飞膝砸肘随后将其压制在身下。
一拳又一拳,我打在了长颈兔的脑袋上,具体打了多少拳我没数过,但最终我还是赢了,这是我第一次在纯肉搏战中战胜了对手,尽管它只是一个兔子。
坐在已经被我打败的猎物上,我才觉得累,真累,但我还是把它打倒了。
这一架虽然不起眼,但我却打得豁然开朗了。
我这个人对于整个世界来说,是外来户。我强吗?确实,在某些方面是很强的,但这种强是建立在一定基础上的。比如我跟兽王谈得巧妙,那是因为黑商们给了我这个机会,如果沃夫朗西蒙不引荐我,我又如何发挥这份才能呢?
都说在公司里尔虞我诈难,在社会中攻于心计也难,可换了环境就简单了吗?
一点都不简单。
当处于最基础的弱肉强食中,人类赤手空拳时的地位就跟长颈兔差不多了。
想好好活着,就得靠拼,以前拼钱,现在拼命。
等灰头土脸我拖着猎物回到家,歌果乐了。
“来歌,别告诉我你跟一个兔子打成这样。”
“我能打赢就不错了。”
“噗,行了,手都弄伤了。”
“没事。饿了吧?我这就做饭。”
歌果那天看我歪着头切肉差点切到了手指头,做菜时又是一阵手忙脚乱,终于说服了我,帮我干点比较简单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