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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里。
叶小薇正准备做回锅肉。
她刚才去菜园子看了一眼,里面种的都是一些应季蔬菜,她转了转,摘了些辣椒和蒜苗回来,这就是做回锅肉的配料。
将三肥七瘦的五花肉洗干净后冷水下锅,放入葱段和姜片去腥,可惜这个时代还没有料酒,不然去腥效果会更好。
水开后撇去表面的浮沫,煮大约一刻钟后将整块五花肉捞出,放到竹篮子沥干水分,然后切成薄片。
再依次将辣椒和蒜苗切斜片,放到一旁备用。
起锅烧油,锅里不需要倒太多油,因为炒肉的过程中会出油,油热后放入肉片煸炒,这个过程需用小火,直到慢慢煸炒出五花肉中的油脂,颜色转至焦黄色。
此刻放入姜、蒜、辣椒和一勺豆酱,炒出香味后放酱油,再炒一会儿就放入蒜苗,炒至蒜苗断生后即可出锅了。
把冒着热气回锅肉盛到盘子里,光是看着就让人垂涎三尺。
肉片薄薄的金黄金黄的,搭配着翠绿的蒜苗和鲜红的辣椒,无异于一场视觉盛宴。
叶涛刚进自家院子,就被这阵香味吸引住了。
他把竹篓扔到一旁就跑进厨房:
“娘,你做了啥好吃的?太香了!”
说着又深深吸了口气。
李荷花被他这幅小馋猫的样子逗笑了:
“不是我,是你姐炒的回锅肉。”
叶小薇端着盘子往屋里走:
“快去洗洗手准备吃饭,小馋猫。”
鼻子咋这么尖呢,顺着香味就摸到厨房来了。
叶涛赶紧洗完手跟上。
片刻后,窝头也热好了,李荷花把窝头端上了桌。
一家人坐在桌前,看着中间那盘回锅肉不自觉咽了咽口水。
叶志率先拿起筷子,夹了块肉片。
肉片又香又嫩,肥而不腻,微微的辣刺激着味蕾,加上蒜苗独特的香气,好吃的舌头都要咬掉。
“这肉太香了,你们快尝尝!”
他觉得镇上那些饭馆也做不出这么好吃的肉。
叶涛也赶紧夹了一片肉放入嘴里。
猪肉的香气瞬间在整个口腔炸开。
“真的好好吃啊,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肉了!”
他也不知道怎么形容那种味道,只是本能的夸好吃。
李荷花也夸赞女儿的手艺。
叶小薇心里很满足。
当花心思做出的菜品得到别人的肯定的时候,心里那股满足感让人特别幸福。
而且,不管是凉拌竹笋也好,回锅肉也好,她这么用心做菜是有目的的。
从原主的记忆中得知,叶志一家人是没有田地的,全靠叶志一人在码头做工赚钱,赚的就是个辛苦钱。
而且他这活计不稳定,并不是一年到头都有活儿干,冬天运河结冰了,那时候不管是商船还是客船都下不了河,像叶志这样的码头工人自然就“失业”了。
得等到来年开春,运河的冰化了,才会有活儿。
而且遇到像扭伤腰这种意外,也是不能去做工赚钱的。
一家四口的衣食住行就靠着叶志在码头赚来的钱过活。
虽然李荷花偶尔也会去卖一些自己种的蔬菜,但那点收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毫不夸张的说,要是叶志出了点什么意外,这个家就垮了。
她既然代替了他们的女儿活了下来,那么就理应为这个家做些什么。
她做菜的手艺就是最大的资本,要是利用好了,一家人发家致富奔小康完全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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