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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红警士兵全部进入屋子内,他们站立成三排,每个人都站立笔直,然后目光炯炯的看向王征,场面鸦雀无声。
有一阵清风从窗户吹了进来,吹的王征那挂在窗前的风铃发出清脆的“叮叮叮”的声音,像是悦耳的铃声,缓解了一丝肃杀气氛。
王征端坐在床上,看着众人,然后敬礼,随着整齐地“唰”声,众人回礼。
王征看着所有人,也不说废话,开门见山说道:“同志们,现在有一伙敌寇侵略我王家领地,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他们不仅杀我领地大好儿郎,还妄图灭亡我王家。”
“现在他们正在朝着我们所在的这座城镇而来,我命令你们不惜一切手段,务必守住百禄镇,歼灭一切来犯之敌。”
“遵命。”众人回应,声音鼎沸。
13人的红警战士,却爆发出上百人的嘶喊声。
看着战意满满的众人,王征满意点头:“李勇敢!”
“到。”
他快速说道:“我命令你给95式步枪装上‘4倍班用枪械白光瞄准镜’,登上外围城墙,负责从400米外监测和狙击敌方骑兵部队。”
“遵命。”
“约翰。”
“到。”
“你上去城墙架好机枪,随时待命,等到敌方骑兵到达有效射击范围之后,开始扫射敌军。”
“阿廖沙。”
“到。”
“你做我的警卫员,负责保卫我的安全。”
“遵命。”
“剩下的所有动员兵,全部守在城郭之上,等到敌人到达有效射击范围开始攻击,以李勇敢的命令为准。”
“遵命。”
“我最后再强调一句,此战是保卫歼灭战,不需要俘虏若是敌军被打跑,也不需要追击,以守为主。”
“遵命。”
“战场具体作战内容,还需要你们自行判断,掌控局势。”
“去吧,我期待你们凯旋的消息。”
“遵命。”
很快,除了阿廖沙之外,其他所有人都转身离开,直奔百禄镇郊区而去。
包括动员和安排,整个过程只花费了一分多钟的时间。
百禄镇南区,气氛肃杀。
此刻这里已经齐聚800名手持各式“武器”的汉子,他们年纪各不相同,有的看上去稚气未脱,有的头发已经花白,有的人则是残疾,断了一臂其中健康的青壮年,不过200人。
他们手中的武器,也是各不相同,有农具,镰刀,铁锹,甚至还有木棍。
此刻这群人围绕在一个稚气未脱的男孩子身边,把他围在中间。
这个男孩约么180cm高,站在人群之中,也属于鹤立鸡群的那种,他稚气未脱的脸上,写满了坚毅,身穿黑色的铠甲,手中紧握着稀有的长剑。
他就是王征的堂弟,王英豪,也是王家现在仅剩的唯二嫡系之一。
“英豪少爷,少主已经苏醒,你还是赶紧带着他离开百禄镇,前往南唐国避难吧。”说话的是一个头发斑白的独臂汉子,他的脸上和眼睛之中写满沧桑。
就在他说话的同时,那城墙之上警戒盯哨的士兵在大喊:“敌人来袭,距离百禄镇还有3里多地。”
听到哨兵的声音,众人闻言都在七嘴八舌的劝解,希望王英豪可以离开。
“休要说了。”
少年却摇头:“哪怕王家覆灭,我也要与你们同在。”
“这”独臂汉子沉默,他看着王英豪的眼睛,也看出他的坚持,遂不再说话。
“好样的。”
“英豪少爷不愧是一位响当当的汉子。”众人鼓掌而赞叹。
“敌人正在加快速度,距离百禄镇还有25里地。”
“走吧,我们上城墙,准备最后一战。”
“好。”
就在众人行动的时候,人群中又有人说道:“据说少主也拒绝了老管家前往南唐国避难的提议,选择留下和我们一起御敌。”
“啊,当真?”
“自然当真。”
一个头发花白,身穿素色长袍的老书生赞叹:“王家儿郎,果真没有一个孬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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