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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啊,救命啊,夏涧疯了,杀人啦!”她披头散发,绕着村子,边跑边喊。
“夏涧”在后面狂追。
叶小鲤的求救声,很快吸引了远处上工的村民的注意,他们站在田里朝这边看,但都不敢靠近。
因为“夏涧”白色衬衫上全是血,不是一般的恐怖模样。
正当叶小鲤快要被夏涧“追上”的时候,一个高大雄壮的身影从斜刺里冲出,飞起一脚把“夏涧”踹翻。
手里的剔骨刀也掉落在路边草丛里。
“夏涧”见势不妙,立马夺路而逃,刀也不要了。
“傻大个儿!呜呜呜……”叶小鲤看见是董东旭救了她,赶走了疯魔的“夏涧”,不禁“失声痛哭”起来。
村民们见“夏涧”逃得没影了,这才磨磨蹭蹭走到她跟前,你一言我一语问:“叶同志,你这是咋地了?刚才夏同志是在追着你砍吗?为啥啊?”
叶小鲤崩溃道:“夏涧疯了,他把去副队长家里参加订婚宴的人全鲨了,他就是个魔鬼,太可怕了呜呜呜……”
村民一片哗然,悚然变色,面面相觑。
没多久,去副队长家看的人也回来了,即使他胆子较大,此时也面无人色。
浑身哆嗦着,两眼发直道:“血,全都是血,副队长的人好像都死了,不得了了啊,赶快报公安吧!”
而逃跑的“夏涧”出了村,刚好碰到跟方兰兰酣战完,回村的正牌夏涧。
他躲在草丛里,等正牌夏涧经过,然后跳出来把正牌夏涧狠揍一顿打晕,给他换上自己的衣服,而后施施然消散在天地间。
好像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问,在那个敏感的年代,是杀人犯的罪重,还是跟有妇之夫搞破鞋的罪更重?
如果必须在两项罪名中选一个,那么,该选哪一个呢?
醒过来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周围人用奇异惊恐目光看他的夏涧,就需要面临这个选择。
叶小鲤和柳小莲已经录完笔录了,这件案子没有扯谎的余地,因为大家都看到“夏涧”拿着刀追着叶小鲤砍。
柳小莲是在医院醒来后做的笔录,她倒是想把杀人的罪名栽赃到叶小鲤头上。
但她意识到自己无论怎么栽赃,都站不住脚,只能肝肠寸断的,把自己看到的情形实话实说了。
其他知青也是在医院醒来的,醒来后发现自己舌头没了,眼睛还瞎一只,听说凶手板上钉钉是夏涧,他们都恨死夏涧了,恨不得他立即吃花生米。
至于“夏涧”如此丧心病狂鲨人的作案动机,倒成了一个谜。
因为柳白莲和叶小鲤都“不知道”,而夏涧本人,则是矢口否认他曾大开杀戒的事实,公安顺着他的话问他不在场证明,他也说不出来。
就是一口咬定自己没鲨人。
公安认为他是死鸭子嘴硬。暂时把他拘留在派出所,不停审讯。
倒是知青里有的人慧眼如炬,曾察觉出夏涧跟柳白莲之间好像有猫腻,便义愤填膺跟公安写:“可能是夏涧跟柳白莲搞对象,结果柳白莲另嫁,导致夏涧接受不了,便走了极端。”
公安从这一方面审讯,夏涧和柳白莲都一口咬定,他们没有任何私情。
柳白莲供出夏涧多次告白叶小鲤,但被叶小鲤拒绝的事情,公安没当回事儿,毕竟叶小鲤长相在那里,被人表白根本不稀奇。
其余柳白莲一个字不敢多提,她跟那群死人合谋要算计叶小鲤的事儿也紧紧捂住。
更是唯恐被某个知情者跳出来揭露。
好在就算有人知道点什么,心里也是秉承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什么也没告诉公安。
没过两天,县城里的方兰兰听说夏涧身陷囹圄,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但她还没想出主意解救夏涧,自己就被匿名举报侵占国家巨额财富,考虑到方兰兰贿赂上级收买上司的可能性,上面派调查小组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了方兰兰账面缺失了五千块。
罪证确凿,方兰兰被捕。
被捕的那一刻,她知道她罪大恶极,注定会吃花生米。
于是,方兰兰没再想着自救,而是想着怎么挽救夏涧。
她对夏涧爱得深沉,知道夏涧杀人案的矛盾点在哪,便主动揽过所有罪责,说那一天她跟夏涧在爱巢干那事儿。
说来不知道是夏涧太幸运,还是怎么滴,方兰兰有个爱好,她喜欢录音。
那天夏涧心情不好,两人言语间听起来很像他是被方兰兰“逼迫”的,方兰兰利用调查小组找到的那天的录音,为夏涧做不在场证明。
而好死不死,竟然真的有“目击者”看到夏涧跟方兰兰进入那个房子,然后几个小时后才出来。
因为夏涧与她的关系是被“逼迫”的,夏涧一下子变成了受害者,他鲨人的嫌疑,也因为通过技术手段证明录音是真的,而被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