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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傍晚,众人终于到达风城。
风城离花城不过一百多里地,按说是不用走这么久的。
主要是沈黎书绕路去抄了一下毒龙的老巢。
他那儿没有妇孺老幼,但是金银珠宝不少哇。
在毒龙哭唧唧的眼神中,沈黎书一挥手,全收了……
但粮食是一粒没有,这也是山穷水尽了,不然他才不去打劫沈黎书。
这下可好,老巢都没了,自己也从老大变成了下属。
沈黎书这趟不仅大赚一笔。还收获了几十个小弟。
她先是给老实的人统一换了光头发型!
不老实的嘛,那就送去投胎呗。
后来,这种光头发型竟演变成了一种特点!
传说,只要看到成群的光头彪形大汉,还勇猛无比的,不用猜都知道是沈黎书的部队。
这倒是她属实没想到的!
风城这里的情况比花城严重得多,难民也更多。
不同的是他们的眼睛里有光,那是一种称之为希望的光!
他们顶着烈日守在城门楼翘首以盼。
远远的就有人看见打头骑马的女子一身白衣,头戴斗笠,不由得不由得兴奋大喊[]
“来了!来了!”
“是白衣仙子吗!”
“听说白衣仙子带着五个特别漂亮的侍女。”
“听说她的属下都很喜欢光头!”
有人一拍手,“是了!准没错!就是他们!”
当即有人骑马回去通报!
不一会儿,一群身穿华服的各路人马从城门口走出。
为首的干吧瘦老头拱手作揖试探着开口:“敢问,可是唐仙子驾临?”
沈黎书跳下马微微拱手,“正是,不知各位这是……?”
站在最前头的人笑着开口,“在下是风城郡守,姓毛,字平之。”
“我们全城早已翘首以盼唐仙子驾临!”
沈黎书没想到这次获得了整个风城的夹道欢迎。
毕竟她在花城的战绩太彪悍!
事迹传得比她骑马还快!
进城后,沈黎书没跟他们客套,直奔主题。
经过花城后,流程大家都熟了
就算是不熟的毒龙——恩,他不敢不熟……
他不熟就得焦!
沈黎书没耽搁,当天晚上就给他们下了一场大雨。
这次施粥的棚子比上次条件好的多,一溜烟儿十几个大锅已经散发出阵阵热气。
灾民们甚至会帮忙找来许多柴禾。
这倒是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有官府接手,沈黎书只管出粮食,简直不要太省事。
花郡守早就写信告诉毛平之沈黎书不喜宴会,喜美男子。
是以,他早早就联合风城世家准备好了,嘻嘻!
晚上,沈黎书被安排住在郡守府最大的客院
侍女轻轻帮她推开房门……
沈黎书的嘴瞬间张成o型,气血上涌,口水不受控制的往外流。
“见过仙子!”
只见一群环肥燕瘦的男子轻轻行礼。
她搓搓手舔着脸转头看侍女,笑得很猥琐:“这……不太好吧?”
侍女:您倒是先把口水擦擦……
侍女笑容可掬的说道:“大人说了,能伺候仙子是他们的福分。”
“那这些都能带走吗?”
侍女抽抽嘴角,还挺贪心!
“能……这些都是各家进献的
有自家子侄,也有南风馆最着名的头牌。”
侍女:传言果然不假,仙子喜好美男!
沈黎书兴奋的脸都红了,迫不及待的挥挥手,
“行,你去吧,记得把他们卖身契给我送来。”
“啊?”
侍女懵了,这都是各家送的,为的就是跟她攀上关系
要是拿走了卖身契……怕是有人不愿意。
“有什么问题吗?”沈黎书转头有些不明所以,怎么看起来这么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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