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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朱虽然铁腕反腐,但实际上,由于权力的制约不够,效果并没有那么理想。
郭恒案的爆发,便是明证。
官员们如果真的清廉,也不会爆发那样的大案。
哪怕老朱杀得血流成河,也阻止不了官员蠢蠢欲动的心。
究其根源,最重要的一点,是对官员行使权力缺少前置的约束,而只有事后的惩罚。
就好像放了一堆黄金在那里,却不派人严加看守。
而是时不时的派人过来检查一下,看看黄金是不是少了,是不是被人偷走了。
然后去追查是谁偷了黄金,查到了就杀头。
反之,如果没有查到,那自然只能不了了之。
这样做的结果是黄金不断被偷,盗贼也不断被杀头。
可前一批盗贼光杀掉,马上又出现了一批新的盗贼。
根本杀不完。
官员的权利不受约束的行使,就必然造成这样的后果。
靠杀戮,靠事后惩罚,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远远不够。
真正有用的,是在一开始的时候,便将其权力限制起来。
比如说,让户部管朝廷的收支,又管国库,这就是给户部监守自盗机会。
唯有将其分开,才能进行有效的监管。
正如后世的公司都知道,会计和出纳,不能是同一个人。
否则,不管怎么监管都会形同虚设。
朱允熥决心扭转这一状况,成立大明税务司,将征收商税的权力从地方收到中央,就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项措施。
在此之前,商税的弊端主要有两条。
其一是重复征税。
因为征收商税,是由地方官府来收的。
一名商人,从金陵城运一批货物去北平,他可能每经过一个地方,就需要交一次税。
表面上看,三十税一的税率很低,但如果要收三十次呢?
那税率就高得离谱了。
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在如今的大明,屡见不鲜。
即令商人拿着官府刊发的交过税的凭证,另一个地方的官府也不认。
重复交税在此时的大明是非常普遍的,商人们甚至都习以为常了。
其次是很多权贵的家奴们,帮权贵家经商,他们根本不交税。
各地官府都闭着眼睛,只当没看见。
大明税务司的成立,正是为了解决这两点,不征税和重复征税的问题。
从权贵豪绅手里收税,从地方官府手中夺过征税权。
这与大明银行,大明日报不一样。
后两者占据的是原来的空白地带,基本不损害任何既得利益者。
没有激烈的矛盾冲突,自然也容易实行。
可大明税务司不同。
正所谓,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税务司一边“抢钱”,一边“夺权”!
可想而知,其必将面对腥风血雨。
当然,对于这一点,刚刚获得主管税务司之权的朱高炽是浑然无觉的。
熊孩子从来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没事都能上房揭瓦,何况如今大权在手。
至于锦衣卫,他们本来就是做脏活的,自然也不会在意。
当然,朱允熥只是暂时借用锦衣卫来立威。
未来的税务司,还是要筹建自己的人马。
朱高煦和蒋瓛可以帮着抓人,杀人立威,但更多具体细致的业务工作,却需要其他有能力的官员去做。
第二日,大明日报上刊登了朝廷决定成立大明税务司,将征收商税之权从地方官府收归税务司的决定。
当然,大明朝太大了,税务司的分部和相应机构,还没有铺设到整个大明。
目前所管的范围,仍只有金陵城及其郊区。
后面才会慢慢扩张到整个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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