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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布愿意花那么大的价钱雇佣自己,就说明,张诚手底下的那些人,肯定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
他可不想因为手下人的自大,损失人手不说,还让七千万佣金泡汤了。
“都闭嘴!”
“该死的,到底你们是老大,还是我是老大?”
“啊?”
嘈杂声立即停止了下来,显然,约翰逊是很有威望的。
就在约翰逊准备继续教训手下们时,张诚等不了了。
从随身仓库取出两把手枪来,从黑暗中显出身形来,‘啪啪啪啪’就是一阵连射。
只是一个照面,张诚就接连放倒了五名大汉,这才闪身躲进身旁的障碍物后面,避让过了对方的一波密集子弹弹幕。
不得不说,这些人手里还是有几把刷子的,火拼经验十分丰富。
张诚才不过开了五枪,打死了五个人而已,他们就展开了反击。
但可惜!
他们的反应再快,也快不过张诚。
这还是张诚不想将场面弄得太血腥、不合理而已。
否则,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和身手,直接冲进他们之中,用猎人短刀杀人的话,可要比用枪快多了。
原因很简单,手枪虽然是近距离杀伤性武器,但如果张诚混在人群之中的话,敌人就没那么容易打中他了。
再不济,他也能拉人当肉盾,替他挡子弹。
就算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也可以躲进空间里,子弹照样打不到他。
之所以要这样麻烦,不过是想将杀人现场布置成,帮派枪战火拼而已。
这样,不仅可以干扰警方办案方向,还会让人不会将他们的死,和雅各布联系起来。
枪战!
听起来打得很激烈,但却是呈一面倒的形式。
张诚开枪的速度不快不慢,差不多几秒钟,才会开上一枪,但只要开枪,对方就会有人倒在地上。
经过短暂的交火后,约翰逊从震惊茫然中清醒了过来,手里拿着一把金色的沙漠之鹰,躲在翻倒过来的沙发后面,对着张诚所在的方向愤怒的咆哮了起来:
“该死的,你个女表子养的,究竟是谁?”
“竟然敢来杀我,你知道我是谁,我们是那个组织的吗?”
吼完,这家伙似乎才想起了什么,又接着咆哮道:
“你完了,混蛋!”
“不管你是谁,是受谁的指使来杀我,告诉你,你今天休想从这里活着出去。”
“你放心,我会查出你的身份来的,我要将你的家人,都送去地狱和你团聚。”
“对了,如果全杀了的话,就太浪费了,我会将你家族的所有女性,全都卖去做女支女,卖到她们的bi被操烂为止。”
“我说的,谁来也阻止不了,连上帝也不行!”
听着约翰逊的咆哮,张诚被气笑了。
还你说,谁来都阻止不了,连上帝都不行!
这话听着是很提气!
但就凭你这个凡人,以及手下的一群乌合之众,也敢在自己面前大言不惭?
呵呵!
你还是想好,待会怎么哭着喊着,求我快点杀了你吧!
没错!
张诚一开始,就有让约翰逊最后死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