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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二章 七日之约
陈思彤还没有跟陈思菡说过这事,身为老板的她向来稳重,不可能八字还没一撇,就跟手下的人说什么,省得浪费他们的情绪。
这也是工作室里的签约艺人,都对她忠心耿耿的原因之一。
哪怕那两位几十岁的老戏骨,明知道他们是因为陈思彤而受到的牵连,也没有因此埋怨过她一句。
但她现在必须一个个的为他们安排新的出路了。
尤其是陈思菡,不仅是工作室中发展最好的一个,还是她的亲妹妹。
和工作室其他艺人一样,陈思菡现在几乎失去了所有工作,连原本谈好的代言也大都黄了,现在最多只有在小电视台上鸡肋综艺的份。
考虑到这么下去,她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热度很快就会消失,陈思彤当然也着急。
这就是陈思彤今天带她来的目的——既然要让林曦收了自家的老妹,那总得让再见个面吧?
不过一听这个,林大艺术家就很想说“能不能换一批”了。
咱一码归一码,亲兄弟还得明算账呢,好看固然重要,但是会不会说话也很重要啊,你不会说话老板怎么会高兴呢?
老板在那打游戏,她搁旁边跟人现场直播说老板0-12,还很细节地提一下队友在骂,这种人才搁哪个老板手底下,老板不挠头?
高情商的孩子,不都是应该找亮点的吗?
比如刚刚那局,在即将被对手打死时,他“嗖”的一个闪现窜到野怪旁,然后让野怪打死……这难道不够灵性,没表现出他不屈白银的倔强吗?
她居然不夸?
好吧,开个玩笑,其实就是嫌弃陈思菡太单纯,说话太直。
在这行,说话直一是容易得罪同行,二是容易得罪粉丝,无论哪一条,随时都可能酿成公关危机,林曦可不想有事没事给她擦屁股。
陈思彤见林曦没表态,也大概猜到了他的想法,毕竟陈思菡说话什么样,她这个深受其害的姐姐能不清楚吗?
于是特意补充了一句:“思菡毕竟年纪还小,性格是有点单纯,但是胜在听话。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只要跟她说明白就好了。”
长得漂亮还听话……陈思彤这么一说,林大艺术家就多少有点兴趣了。
但林曦还是问道:“她不是你工作室旗下的艺人么?要是来我们公司,合同上不太好办吧?”
陈思彤微微一笑:“我既然投了快音,就不在乎多投一个。当然,前提是你们这些大老板不介意的话。”
林曦愣了愣,然后点头道:“这倒是个好主意。老实讲,你要愿意投“这是一家大”公司,我要是反对的话,恐怕葛哥和胡总第一个就得跳出来跟我掀桌子。”
确实,虽然之前陈思彤说要跟葛健、胡诚林他们合作,但毕竟只是“口头合作”,跟她直接成为股东的意义,完全无法相提并论。
如果陈思彤真的成为股东,那么“一家大”势必能共享她的所有资源,包括她本身的名气。
而这时的林曦也意识到,既投快音又投“一家大”的陈思彤,事实上已经决定跟自己深度捆绑了。能跟陈思彤一起玩捆绑,林曦当然很开心,也很期待。
于是说道:“思彤姐,如果这样的话,那我可以考虑让陈思菡入团。不过,一家大毕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还要葛哥和胡总那边点头才行。他们两个,可能会更侧重于声乐方面的考量。”
“你同意就行。思菡的唱功没太大问题,本来我下一步也是想给她发张专辑试试水的。”
“那好,明后天你带她去公司吧,胡总和葛哥他们应该都在的。”
说话间,两人就跟着大部队,来到了会议室。
按照程序,王沐晴就着一个ppt,先把公司的大概情况、发展计划和竞争策略及优势对陈思彤做了说明。
ppt里头,竞争策略和优势这块,基本上都是出自林曦的手笔,然后由王沐晴记录和整理。
毕竟,林大老板才懒得动,只想用嘴说,所以做的时候,王沐晴就只能一边听一边自己动。
虽然陈思彤之前听林曦说过一次,但此时再听王沐晴就着详细的ppt解说时,心里依旧感到震撼。
这些策略非常新颖,令人耳目一新,而且听上去全都非常可行,无论对用户还是创作者的吸引力都很高。
这样的平台,即便不是出于对抗五岳会的目的,为了获得这么一个发声渠道,她也会毫不犹豫投的。
想到这里,陈思彤又看了林曦一眼,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懂这个男人了。
从写歌到演唱到编剧,从怼人到打架,再到做平台玩资本,好像他真的什么都会?一个人,真的可以全能到这个地步么?
陈思彤其实在内心一直对自己的天赋引以为傲,可现在看到林曦,她就感觉自己好像矮了他一截。
关键是,人家还只有二十三岁。
差自己七岁呢。
啊不对,严格来说自己还是二十九,也就差六岁。
不过现在公开资料上,他的生日好像比自己大,要是这么一减的话,最多也就差五岁半而已。
网上现在到处在传她跟林曦的绯闻,一开始她还有点生气,但是现在这么想想,心里就好受多了。
至少,没弄个乱七八糟的人跟她传绯闻吧?
“陈女士?”王沐晴的声音打断了陈思彤的思绪。
“陈女士,如果还有什么问题的话,我们可以现场沟通。”
陈思彤这才发现,王沐晴已经说完了,于是收拾了下杂乱的思绪,对王沐晴说道:“这个计划书我已经看过了,问题不大。接下来我们可以直接讨论下合同的问题了。”
王沐晴顿时松了口气,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这样的话,快音启动前最重要的一环也终于完成了!
她感激地看了林曦一眼,如果没有他的话,自己恐怕也不会再有如此靠谱的创业机会了。
可为什么总觉得这位林总不太真实呢,才二十三岁就能做到那么多常人无法想象的事情?
王沐晴脑海突然划过一个莫名的念头。
论实岁的话,其实自己也只大他四岁而已吧。
等下,为什么要算这个?
……
合作进行的很顺利。
双方共同审议合同后,除了个别表述略作修改外,其他方面全部都达成了一致。
根据合同,快音公司由陈思彤、王沐晴家族各出资一亿,双方的投资款都一次性到账。
投资后,陈思彤占股35,王沐晴占股35,而林曦则以“技术”入股,占股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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