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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裁法利用她的钱,
以300万开办港岛最豪华的丽池花园夜总会,
再以30万开办别墅式的青山酒店,
为月园游乐场之前香港最大的夜总会。
丽池花园刚一开业便轰动中外,
名媛贵妇绅士纷至沓来,
身为丽池话事人的李裁法立马摇身一变成了风云人物,
更开始号称港岛杜月笙。
实际上这小赤佬从前不过就是吃软饭的。
高要最后总结,
“软饭硬吃也是种本事。”
高宾、高晋、雷官泰三人目瞪口呆,
当时流行的是大男子主义,
现在听要哥这么一讲,
三人的三观都快碎了一地。
“呸。”
高宾吐口口水,
他叫道,
“要哥,我本好生净重裁法先生,却没想到他竟然是个白相人,真让人失望。”
高要心道这算什么?
后世的时候那些牛郎不知让多少富婆疯狂。
他微微一笑,
“白手起家何等艰难。”
“你看汉高祖当时又做的什么?”
高要对此看的很开,
他跟着说道,
“这个世道有钱就是孝子,没钱?闪边啦。”
“泰仔。”
高要说道,
“司徒志仁在警队很有前途,lak仔很需要他。”
雷官泰心里有数,
他忙道,
“要哥,第一次先熟悉,后面我正好以同窗的名义请他出来耍子。”
高要哈哈大笑,
“有前途。”
有雷官泰这么一讲,
高要就省事多了,
他自己用钱开路就行,
等有了基业,
很多事情便水到渠成。
“晋仔,大嫂怎么样?”
高宾闲着无事便勾住高晋的脖子,
“讲讲嘛,能让要哥如此上心的,我想定然是天姿国色。”
啪嗒,
高要一巴掌拍在高宾脑瓜子上,
“扑街,惦记大嫂天打雷劈。”
高宾缩下脖子,
他委屈的看着高要,
“要哥,大嫂迟早都要出来跟我们见面的。”
高要跟阿霞才见了一次面,
已经十足要吃定她的模样,
高宾等人对此也深信不疑,
只因他们认为除非大嫂是瞎的,
否则断无看不上要哥的理由。
高要一想也对,
他背着手说道,
“比李兰正点。”
“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