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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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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甘示弱,回以一视。

少年漆黑的马尾垂在窄瘦腰间,蹀躞带挂着一只灰沉的埙,戴着一张狰狞的面具,露出来的眉眼清冷,薄唇微粉:“你来了。”

林听翻开他放在案桌的账簿:“不是说最近生意多,你忙不过来?怎么还有空爬房梁?”

他没理会她的打趣:“我明日要去苏州一趟。”

她扔下账簿:“明天?”

少年点头。

林听激动站起:“你不早说,那已经接了的生意怎么办?总不能全退了。”要付违约金的!

一年前少年被她救下,秘密合伙开了这家书斋。

明面上,他们开书斋卖书,暗地里接江湖生意,包打听,帮找东西或找人等等,少年武功高强,还有江湖关系,不愁搭不上路。

原来他还有个收钱杀人业务的,被林听否决了。

在遇到林听之前,他都是一个人单干的,她知道后表示想加入,他有几分吃惊,她很缺钱?但为了报答她的救命之恩,同意了。

林听是很缺钱,因为她清楚记得原著有这样一段剧情,林三爷很快会为了他不小心闯祸的唯一儿子,妄图牺牲她。

他儿子打了人,对方父母也是官,不会吃哑巴亏,要求他们赔三千两,否则报官府处理。

一品官员一年才一百八十两白银的俸禄,更别提他了。

林三爷没胆子贪污,那一点俸禄不仅不够三房的家用,还要林听母亲李氏经常出钱补贴。

他哪有那么多钱替沈姨娘生出来的庶子擦屁股,可又没法眼睁睁看着儿子去坐牢,就把主意打到了尚未有婚约的林听身上。

林三爷打算为林听定下一桩婚约,拿她的聘礼去解决困境。反正她早晚得出嫁,还不如早点定下来,帮帮弟弟,他是这么想的。

按照剧情发展,是李氏为了她,变卖自己的嫁妆,阻止了。

可林听不想这么做。

林听要自己攒够三千两,买断她和林三爷之间寥寥无几的父女情分,逼他写下一份受大燕律法保护的契约——收银后,他从此不得再干涉她一分一毫。

大燕皇帝与皇后恩爱有加,他曾为她下令改过律法。

其中就有几条偏向于保护女子权益的,只要女子父母和女子双方同意,签订契约后,女子可出外自立门户,不受本家约束。

这是林听的机会,所以她没有选择提前避免他儿子伤人的事发生,而是选择顺其自然,等它发生,然后用钱脱离林三爷。

林听必须找到来钱快的生意,尽早攒够三千两。

即使布庄一年的生意都好,所赚也不过百余两,远远不够。与少年合伙接江湖生意是她的希望,完成一桩就有几十两或上百两。

一个月接几桩类似的生意,收益比得上寻常商铺辛苦几年。

至少林听暂时找不到能比它来钱快,赚钱还多的生意了。当然,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出这些任务会有一定的危险。

她也愿意承担。

他们分工合作,会让她借着林家姑娘的身份跟京中贵女打听一些普通人打听不到的消息。

而他收到消息后行动,赚来的银钱还是对半分。

书斋稳定盈利后,他们也没想过对外招人帮忙。虽然大燕律法没禁止,但还是见不得光的,被旁人发现可能会牵扯出不少麻烦。

所以无论是以前,现在,还是以后,书斋也只会有两个人。

那就是她和他。

林听习惯跟少年一起办事了,听他今天忽然说要去苏州,不禁手忙脚乱,又问一遍:“你到底打算怎么处理已经接了的生意”

少年沉默片刻,眼风扫过她:“不是还有你?下一桩生意是找人,我相信你能胜任的。”

林听怎么可能答应。

“不行,我不准你去苏州。想去也行,干完活再去,否则没……”话音未落,一枚暗器刺进林听旁边的椅子,擦着她头发过,

剩下的门字在林听唇齿间绕了一圈,被她硬生生咽了下去。

她改口:“你去吧。”

挑选生意合伙人需谨慎,一不小心他会威胁你。

一眨眼,少年跃至靠小巷的窗前,面具下的半张脸轮廓分明:“半个月后我必定回来,接下来的几桩生意,我分文不取。”

林听摆了摆手,让他快点滚蛋,免得在这碍眼:“接下来的活要我一个人去干,不用你说,我也不会分你一文钱的。”

少年离开后不久,林听也走了。听陶朱的话,早点回林家。

冤家路窄,就买油糕的功夫,她遇到了段翎。他没穿飞鱼服,站在一家香粉铺前,一身低调青衣,更像进京赶考的白面书生了。

早说晚说都得说,择日不如撞日,林听灵机一动,拐弯去买帷帽,包得严严实实,跑走到段翎面前,飞快地说:“我喜欢你。”

说完撒腿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