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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莎大费周章地说完这些话,马上抢着要大饮特饮一杯玫瑰花茶,都要干涸如龟裂的河流般,还要冒烟的地步。
拉特利耶望而兴叹,看着钱袋里仅剩的两块银弗(弗兰朗),想要往大学上窜,还得看父亲的脸色,又借机委屈道:“我们这些第三阶级居然还要自己掏钱考试?啊哈,也难怪,这所谓选拔人才的新制度就新在钱字,那张证书都是用银线绣出来的。”
他们集声哀叹,望着往来的燕雀鸽鸦,百鸟集飞,那些自由的气息与他们来说尚算是无缘的。
之后的日子更是百无聊赖,让羽毛笔当枪使,令墨水趋使在知识的加速之下当铅弹,不甚斑驳的色彩勾勒在草纸上,跃在纸上的靡靡之声,任何线条字母都赛成群马竞逐,鸟兽争鸣的地步,比当今的战场上枪炮齐发,厮轰呻鸣的隆咚,絮絮叨叨地火舌喷涌都不失激烈。
随着执笔方面不断地预演,临到夏季,不仅是试卷上,就连边境的马蹄声也越发频繁起来。当拉特利耶走出佩尼萝市政厅的时候,心情复杂且无奈,此时已经是正七月多,阿尔瓦内的灵魂对文斗可是一点帮助都没有,倒是太阳的光芒让他自己被晒得如杂草窝窝一般。
“果然,花两弗兰朗考煎蛋的感觉,喂给路边的野狗都要吐个不停。”他很惆怅,试卷里除了能拿得出手,可怜的学识残渣,即便他全都写完了,还有时间反复查看,扪心自问是否真的能敌上风,则越发颓丧。
拉特利耶正要下楼梯。
他的主人时不时扑倒他的思绪,心绪不宁,头一次发现这个姑娘正在侵蚀自己的心,一想到刚才考卷上望风披靡的样子,那一袭颤抖直让他摔了一跤,前额被磕出一个大包。
拉特利耶又花了些钱,叫了趟马车,回到潘诺镇上,比败军之将还要不知所措,敲开霍松先生的门,老师也没多想,马上就请他进来。
“先生……”
一张沉稳有力的手向他伸来,“能赶着这趟风雨去考下院都是勇士,你这孩子,都长大了。也不必惊慌,你的学业已然完成,倘若按照南特的想法,无论在家会计还是往外边商馆,被聘请也不是问题。”
“但老师,我想去大学。”
“看得出你并非志得当前,现在还不是未知定数么?又何必担忧呢?”弗特亲自给他递上热可可,也是他仅仅珍藏的一罐,又放上一些牛奶和放糖,旋勺顺时针十五圈半,放在他的面前,“我知道,你这孩子虽然以前很顽皮,以数学来说解题思维比他人快了一根筋,文学上看你似乎开窍了嘞,从哪学来的语法?”
“这个……”
门外的吱嘎声后答案昭然若揭。
“是我教的。”“是她教的。”
拉特利耶觉得自己蠢得可怜,他抽泣起来,正面向自己的哥们和挚友,“这实在是悲剧,没有任何一种修辞能够表达它。”那天下午过不了多久,太阳就退场了,随之而来的就是瓢泼大雨,雷声若隐若现,灰霾罩在镇的上空。
娜莎也顾不上思考,给霍松稍作礼仪之后再做说辞,“成败就像玩五花十二,折了没人怪你,可悲伤也不能使河逆流而上,我明白。”
莫林更是百般抓不着头脑,“我可没见过你嚷成这样。”又和他的老师解释,“莫怪他要痛哭流涕,先生,他沉着的压力可不少。他的父亲是你的朋友,你应该清楚,查茹兰特先生并不支持他考下院,认为这是多此一举。”
他倒是不客气,把弗特给拉特利耶的热可可一杯喝个清光,随后再解释着说:“拉兰诺斯家的小姐在文法上教他比较多,他们是好朋友。”
娜莎说:“冒昧来访,实在抱歉。”
“都不要紧,知识从不拒绝对它好奇的人。”霍松先生也坦言相问:“您是刚从王宫来的吗?”
“你怎么知道?”她反问。
他忽然意识到些什么,谨慎地回答:“哦,没什么……以前与贵族姥爷做买卖的时候,闻过宫廷的香水味。而且上院统考和下院考是同一天,现在离月狩只有二十三分钟,你从此归来如果被一些时间妨碍的话,差不多也就在这个时间能到。”
弗特越说越兴起,面对这个柔稚可爱的姑娘,也给他们冲了一些可可,也给拉特利耶递上手绢,“真没想到,他从没像现在这样,泪水顺流入河难堪,逆流更觉得痛苦。”
“他向往的彼岸,如今要成千尺悬崖峭壁。”大小姐平日的嘴刁习气荡然无存,依在所谓仆人的身边,凝视着他的半边脸颊,“我知道他冷在哪里,倘若只是考试失利,他不会失态。是为了我与他共同的梦,和所亲之阻挠所压垮的。”
“现在还未到不可强求的地步。你是要把我弄哭才甘心吗?”大小姐紧闭双眼,屏息凝视,自己眼角的豆种也要被催熟。
“我不知道……可我并不能赖你,对自己完全没有信心。还有你的身影时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是多么希望它象征胜利。”他指着自己的肿包,“你看呐,娜莎,我都摔成这样了。”
她一手掺着被撞伤的淤地,另一手盖在他搁在桌上的手背上,“今天我的腰侧也撞到桌子,我和你一样倒霉。”
他们两把杂乱扫帚点头苦笑,旁人眼里看来似悲伤中弹奏一曲愉快的乐章。
雷声闪电不再显得咄咄逼人,就在半小时前,它们才隐现劈裂乌云的龙爪,所扇动的烈风刮袭大地,连树的小枝都能被刮折吹摆到另一片田地上。
霍松先生又勾勒新的话路:
“话说你们已经成年了?”
拉特利耶说着不太自然的流速,“我们都十六岁,应该是吧。”
教书先生却摇摇头,“是,我仿佛在你们身上看到不一样的火花。”他又邀着大家饮下热甜可可,叹息都被再饮而尽,再说些老生常谈的唠叨:
“你们这些小家伙,但愿你们学有所成,更不用说拉兰诺斯之女了。知识只有学在快乐的感觉时才会熠熠生辉,星辰正是要见证如此奥秘的最显着要点,见得到的知识远比写在口笔相传得要震撼深远。”
莫林叼着茶匙说:
“先生说的对,我总想着离开王畿地区,往外面看看。像“长胡子”科内·莫尔斯特[6]——将大海当成他的展览厅,将丛林当成他的百宝箱,将风暴当成他驱驰向前的伙伴。”
“那太遥远。”拉特利耶想起儿时的记忆,“你以前就这么想,习惯在路上留下树枝,还一个劲的喊‘噢,我又发现了一处地方,世界又广阔了些’,一眨眼已经八年,我们走过最长的路,无非也就往莎尔兰经过马尔内高地更远的地方。要是罗艮蒂瓦公爵小姐,她敢走到南枫第去。”
“南枫第?”娜莎的矜持被抛到一边,“不好意思,我不是嘲笑她的意思,不能把……”期间她忍不住兴笑之感,等到“人家是来逃难的,但对于她和路的不确定性,以至于地图……地图的明示对她的聪明伶俐来说,也是唯一能抓到螃蟹脚的地方。”
“这可真不走运。”
正当弗特老头再说下去,门外又来了掌背骨扣门的声音,轻敲两次,他让他们无所顾忌地聊,门外的雨依旧不小,来见他的是一位送报员,斗篷湿漉漉的,报纸却不见浸湿一角,除了他拿出报纸那一刻,屋檐飘滴的雨露沾到报纸头版的那些字母以外,并不碍事。
作为教书先生,应有的感谢话十分客气:“感谢你能在落针大雨之时刻不忘纸张的干爽,这对我们来说可是弥足珍贵的。”
粗糙多纹的手心多落小伙胸前口袋一吕讷。
送报员挥手与他告别,“我记着呐,老先生,没有字日子是不会甘甜的。”
“再会,今天的雨太大了。”
等到弗特回到楼上,将报纸瘫在桌上,四双眼睛扫过之处,无疑觉得这是晴天霹雳的消息,战败、溃散、王师团旗十六面被俘等字眼勾勒出疑虑和失望,墨水头一次变得刺眼而使人眼涩,他们在怀疑是自信力不足了,还是执行错误,那些伤亡比恐怕非常人所及,也想不出来什么样的词语才能描述。
“这不是真的。”
他们盼望这些消息实为虚假,已经记不清楚到底是谁先说出这句话来。权当它是一场和声,这就该是乐章的末曲了。
据说弗特这份报纸是特意从前线要来的——罗兰斯顿的报纸还能说些真话,毕竟也是离卑玛斯克堡乃至于普兰卢茨最近的地方,每个星期都会转要一份,在王都地区唯一能搜罗别地报纸的,也就剩阿赛洛–尤第乌报纸匣子[7]。
据说那也是对当时报纸搜罗最狂热的俱乐部,自然也从国王那里要来出版报纸的王室许可,自家报纸倒是懂得圆滑处理,写一些无关痛痒的东西。
从那天月狩伊始,他们就知道一个新的词语——“加柏兰茨式大败”。
九天以后,纸面账上血肉的浩劫,从梅莱一路传到玻璃仑斯大道上,其中有两个说伤重不重,论轻伤也不少的致幻蘑菇,等身大小,菌帽都被打的穿孔,他们身份特殊,若不是拿到许可令,还被人误以为是逃兵,其中一人的王家火枪手大衣都被辄砍破烂,血染了五六分,罩袍估计是不能用了,宽檐帽被砍了两道口子,铅弹打穿一处,就连鹌鹑毛也折了,它濒临断裂。
另一人身着稍微华丽些,是一位高级将领,三角帽的边缘都是鹅毛装饰,其中一角还染上血,身上的镀金护颈,军中俗称“狗牌”的小玩意也是血,按道理来说高级将领是也不至于带它,因为这是校级军官所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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