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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方家的密室
江野带我穿过警戒线,而后直接从方家客厅里面的杂物间下了那个所谓的地窖。
我下去的时候,姜然正和孟响他们勘察现场,而穿着一身白大褂的蓝鲸,则带着一副护目镜,右手更是拿着一个镊子半蹲在一具看上去已经风干了的尸体之前。
我缓缓地走到了蓝鲸身后仔细的端详着那具半个身子都镶嵌在地下的女尸。
刘梅?!
怎么可能是刘梅?
刘梅失踪的时间点是两天之前,可这具尸体……怎么看都是三四年之前的尸体了,只是,很快我便发现了端倪。我缓缓地蹲下了身,发现在这具女尸的脚踝处竟有一道拳头大的口子,口子很旧,几乎和她那早已干涸的肤色一摸一样。
我记得,小时候我爸带我去方家的时候,刘梅已经嫁了进来,不过当时我没有见到刘梅,据说那时刘梅不慎从二楼摔下,小腿腿骨中间的那一段受了很严重的伤。
只是,靠着这一处伤痕就断定那是刘梅……也有点儿太牵强了。
“你们是怎么确定,死者就是刘梅的?”我侧身看着江野,轻声问道。
“头儿,这事儿,你得去问蓝法医……”
听了江野的话,我顺势朝蓝鲸看去,后者转身,冷冷的看了我一眼:“所以,在我解答你的疑问之前,麻烦先把你的脚从我刚买的鞋子上挪开行么?”
被蓝鲸这么一说,我才发现蓝鲸的那一双白色aj,已经被我踩了一个大大的脚印。
我老脸一红,马上后退了一步,连忙说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也不是故意的……”
蓝鲸白了我一眼,顺手便用带着塑胶手套的那双手摸了摸这名女死者的头颅,轻声说道:“每一个人的头颅都是不一样的,我看过刘梅通缉令上的照片,按照人均比例目测了一下她的头围,却发现她的太阳穴似是有些隆起,结合这个特征,再加上我测试出的头围,几乎可以确定,这名死者,就是刘梅。”
“摸……摸骨?”我脸色铁青,直看着蓝鲸结结巴巴的说道。
这女人……到底还有什么技能是我不知道的?
“那死亡时间呢?”
“大约是在三到四年左右,死者颈部有一处很深的勒痕,其伤已经嵌入颈部,伤口细小而又狭长,目测凶手应是用铁线或铁丝之类的东西勒死死者之后,又将死者以石灰覆盖阻挡气味的传出,再用水泥隔了三层墙灰埋入地下,而也因这几层墙灰的吸水性,死者本身并不会腐烂,自然也不会传出任何气味了。”
“如果,这个女人就是刘梅,那么在这四年间,在方家出现的那个女人是谁?”
“你先别急,我已经采样化验了,我这个方法也是跟我教授学的,不能确保百分之百,一切还是要等化验为准。”
听了蓝鲸的话,我心理对于蓝鲸的猜想更笃定了一分。
不为别的,只因为蓝鲸的教授,是我国首位女法医,并且也是我国第一位用肉眼识别头骨的第一人。
这听上去像是无稽之谈,但据我所知,那位女教授的这项技能,可是经过了十几甚至上百次论证的。而也因职业的关系,蓝鲸做什么都十分谨慎,哪怕是这验尸报告写完之后,都要反复检查三遍以上,直到她觉得没有任何问题了,才会亲自送到我的手上。
我丝毫不怀疑蓝鲸的职业技能,所以,我更愿意去相信她的职业判断。
“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三四年之前已经死了的女人,又怎么可能在三四年之后,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头儿……”
江野和我一样,都是唯物主义者,我们不迷信这个世界上有鬼神的存在,但事实上,如果这个女人真的是刘梅,我们现在暂时也没有任何能够符合现实逻辑的证据。
此时,蓝鲸那一双带着防护眼镜的目光再次落到了我的身上,只见她嘴角扬起了一丝弧度,轻声朝我说道:“看来,我们的方大队长,又遇到了某些……用人为难以解释的案件了。”
我吃瘪似的朝蓝鲸撇了撇嘴,随即便跟着江野来到了那两个小偷面前。
我和江野走到屋外时,孟响已经拿着一本笔记本和林慕雪站在了这两个包着浴巾抖抖瑟瑟的男人身旁询问一些什么,见我过来,孟响立马让出了位置,并介绍起了我。
“这位是我们队队长,你们再把你们来到这栋别墅之前以及之后发生的事情重新复述一遍。”
这两个男人一眼看上去就让我觉得是那种平日里就是有一顿没一顿的,两个人长相极其相似,都有些尖嘴猴腮,皮包骨头的。
“警官,我们都说了第四遍了。”
我笑了笑:“毕竟是出了命案,你们也不想这一桩命案跟你们再有牵连吧……”
“好了好了,我再说一次就是了。”
说话的男人叫张辉,嘉市人,自小父母双亡,又没有读过书,每天就跟着一群小混混鬼混,而在这群小混混里面,和他关系最好的,也就属他身边的这个叫做张晓的年轻人。
他们两个看上去年纪都不大,也没有什么特长,没有什么工作会主动找上他们,所以,他们没钱了就想到了偷。
这不是前几天方俊的死登上了新闻么,他们在别墅外蹲了一天,确定这里的内部监控是坏的,便动起了这方家的歪脑筋。
毕竟这里刚出了命案,住在这里的住户别说走进去,就算是走过都想要绕道走避避晦气,更别说这屋里有人了,当他们看到警方的封条时,就已经将贼心瞄准了方家。
张辉说,他们进去的时候带了很多工具,因为知道屋子里面不可能有人,所以他们上门的时候几乎可以说是大摇大摆的进去的。
结果搜遍了这屋子,愣是一点儿现金都没有捞到。倒是在二楼的一个卧房里面找到了一个首饰盒。
原本他们想着见好就收,只是张辉在下楼时路过杂物间的时候,想着住在这里的人都是非富即贵,毕竟嘉市虽说是三线城市,但其地理位置却被两座一线城市所包围,房价自然不会低到那里去。
能买的起这里的人,多少还是有点儿本钱的。
张辉是个惯偷,他知道,这些有钱人大多都会在家里放置一个保险箱用来放置贵重物品,但他们几乎把这几个房间都搜了个底朝天,除了这个首饰盒外,却愣是什么都没有发现。
“我当时也是抱着侥幸心理走过去的,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要防小偷,我一定会把值钱的放在那些不起眼的地方,比如说杂物间。”
所以,张辉和张晓便就这样,提留了个麻袋直接就闯进了那只有十平左右的杂物间。俩人在杂物间里面找了大约五六分钟,却愣是什么都没有发现,也正是在两人准备撤的时候,张晓手上的戒指却不合时宜的掉了下来。
机敏的张辉听到了戒指掉在地上的空空的声响,这才发现在这个地板之下,还有一间地窖。
随后,两人四处寻找,最终竟然还真的被两人找到了一把不能够被直接拿起的扫帚,张辉常识性的将扫帚在原地拧了一圈,下一刻,中间的一块瓷砖竟就这样出现在了两人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