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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再拉一道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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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狼是胡人,还有三个伙伴,三男一女,两胡两汉,均是十五六岁的少年。

与郑九一样,他们都是无家可归的孤儿,亦都是曾经跟着山贼转圈圈的马尾巴,被称为漠鼠或野狗。

为山贼打探消息、寻觅猎物踪迹,扒尸体,甚至制作陷阱,充当诱饵,什么都干,只为混口活命的饭食。

一次洗劫胡人商队,马家马帮遭遇多纳尔部骑队埋伏,整个马帮几乎死了个干净。

郑九被路过的苏举人从死人堆里扒出来,带回了双峰。

此后,郑九与曾经的伙伴断了联系,但坚信他们至少还有人活着,隔三岔五往外跑便是这个缘故。

再后来,多纳尔部对盘踞在积石山北麓的马帮进行了围剿和清洗,郑九依然常往要塞外跑,除了寻找故园,同样为了寻找他们。

一晃四年,终得再见。

“在烤什么?忒呛人了?”郑九掩鼻

“石板蛇,同贵那憨货不会弄……”土狼嘿嘿笑着,突然扯开喉咙喊道,“嘿嘿,别乱整了,郑小子醒了。”

啊的一声。

率先跑进洞来的是个女孩,看上去邋遢的很。

裹着件不知道从哪儿捡来的破袄,蓬头垢面,圆圆的脸蛋被风沙整饬的通红而粗糙,却难掩一双大而灵动的眼睛。

“你真醒了……”女孩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紧接着跑进来、挤在一处的是两名个头不高的少年。

一个满面烟黑,只知道冲着郑九傻笑,一个眯缝眼睛,不停的吸溜着清鼻涕。

“没想到你阔气了……”

郑九一愣,随即明白了,他穿着羊皮袄,背着的包袱里有一大堆碎银,还有一匹马。

这些家当就算是比当年马帮里的三当家,那也算是阔气的了。

“呵呵,有财大家发,今天就去弄只羊来。”

“嗷嗷……”

石洞里发出一片充满野性的欢呼,有银钱当然能宰羊,虽然要冒一定风险,但那浸入到骨子里的香味还是几年前的回忆了。

满脸黑的叫同贵,讨好一般的拎着郑九的包袱递上去,其他人想要拢过来,又齐齐的停下,眼馋之极却又懂得分寸。

郑九使劲儿拍拍包袱,然后打开它。

白花花的碎银,少说也能抓出两三把,有那些尸体身上的,也有苏举人死后留下的仅有家当。

“至少个把月不愁吃喝,兄弟们。”郑九开怀。

同伴们又是一阵兴奋的欢呼,郑九从中取出两块指甲盖大的银子,想了想又添了一块,一起递给土狼。

“一只肥羊,外加两袋奶子酒。”

“你只管好好歇着,回来就宰羊。”土狼立刻起身,招呼同贵一同离去,口水都滴到鞋帮子上了,一刻都等不得。

马帮出身,一身匪气,何用客套。

更不需叮嘱什么,在这荒芜的积石山生活,他们自然知道如何规避风险,否则无法活到现在。

他们有无比敏锐的嗅觉,当然很清楚找哪里的牧民,才能搞到最实惠的肥羊。

他们是土匪不假,可手里的银钱也是真的。

大家默契多年,顽强的生命力堪比荒漠上最不起眼的沙棘草,任尔环境如何恶劣,来年开春必然生机盎然。

大当家就曾笑骂土狼几人,就像莎草丛里的臭虫,石缝子里的蜥虎,狼粪里爬的麻虫,怎么都能活着,老子也是服气了……

一切无需啰嗦。

郑九暗叹,可惜就剩这么几个了。

“你说我是被人扔到这里的?”郑九问秋华。

“嗯嗯,是同贵先发现的,你就躺在洞外的坡子上。”

“看来我那马还挺有能耐……”

“不是的,你的马是土狼在山下的石滩上找到的,它挺惨的,奄奄一息,我猜就是你的马,土狼还说他发财了。”

“嗯。”郑九并没问那马的情况,知道它死不了,刚才还听到了尥蹶子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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