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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
法槌的声音在审判庭内响起。
郝春等人均是身躯一颤,心脏瞬间提到了嗓子眼儿。
眼神怯怯地看向法台。
陈忠汉沉声开口:
“庭下九名被告人,此前庭审时,你们均声称侵权信息并非自己所为,而是另有缘由。”
“本庭考虑到情况特殊,特意将你们的案子暂停审理,给你们准备证据的时间。”
“但截至开庭前,本庭仍未收到任何一个人提交证据。”
陈忠汉表情严肃,目光冰冷,扫了一眼。
“现在本庭问你们,是否有证据?”
“若是没有证据的话,本庭会认为你们当庭作伪证,企图逃避法律责任,干扰司法公正,将对你们从重从严判处!”
陈忠汉的语气异常冰冷。
态度也非常强硬。
瞬间便让郝春九人慌了神。
心脏“咚咚咚”地跳动起来。
有人心理防线顷刻之间崩溃,打算认错求饶,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用,但事已至此,除了求饶,好像也没有别的出路。
可就在他准备开口的时候,一道声音突然响起。
“法官大人明鉴啊!是张伟让我们这么说的!”
郝春指着张伟大声喊了起来。
张伟:∑(っ°Д°;)っ
“郝春!你乱说什么!!!”
张伟瞪着郝春咬牙低吼。
这人是傻逼吗?
啊?
他的脑子里面装的都是shift吗?
嗯?
当庭作伪证甩锅给别人企图逃避法律责任已经够离谱的了,现在竟然还把这个责任甩到律师头上!
密码的!
就这脑子,一点不夸张,僵尸看了都得报警。
其实,张伟并不是特别担心自己是不是会有法律风险——这就跟此前郝春的说辞一样,没有发生过的事,任他说的天花乱坠,但没有证据那就是白扯。
他主要是不希望郝春让本来就不乐观的情况,变得更加雪上加霜。
因为郝春此时的所作所为,不是让诽谤罪顶格判这么简单,而是已经涉嫌了新的罪名——诬告陷害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郝春是在外面嚷嚷着说什么“张伟教自己欺骗法官”,这顶多算是他败坏张伟的名声,如果传播范围不是很大的话,也算不上构成诽谤罪。
可他现在是在审判庭上。
当着法官的面,指控自己的律师教自己在法庭上说谎。
这是什么性质?
如果他所言属实,那么张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而这,就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换言之,
郝春的行为,已经满足了诬告陷害罪构成要件!
他很可能因为自己的愚蠢做法,多一条罪名,多几年刑期。
虽然张伟也非常烦这个傻逼当事人。
但烦归烦。
再怎么说,他都是自己的当事人。
这层关系是改不了的。
试想一下,郝春本来被起诉诽谤罪,顶多判三年,结果最后判决结果出来,他竟然被判了四五年
别人会怎么想?
这就跟“帮一个被判了二十年的人辩护使其免于二十年有期徒刑”的谣言一样。
在人云亦云之下,真相往往会被掩盖。
张伟甚至可以想象得到,这个案子结束之后,大概会出现“张伟帮一个被起诉三年的人辩护,结果最终判了五年”之类的传言。
他的名誉会受到极大影响。
张伟自然不希望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
然而,
此时的郝春,就好像一个溺水的人,好不容易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他才不管这根稻草到底能不能救命,只是在求生欲的刺激下,拼命地拉扯,拼命地拽
咬死不松手!
“法官大人,我承认,我说的那些话是假的,评论是我发的,不是我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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