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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灵霄宁死不屈的坚韧性格,让她有一丝触动。
而更重要的是,灵霄弹的琴真的很好听。
她很喜欢。
她想一直听这样好听的琴。
如果灵霄死了,她就听不到了。
于是她一把火烧了青楼,救了灵霄和那群女孩。
叶桑那时候看上去,就给人一种很好骗的感觉。
武力很强,想一出是一出,什么事都敢做。
但好骗。
叶桑喜欢听灵霄弹琴,就学着那时候千金小姐的样子,指着她说:“我要你给我当丫鬟!”
可实际上,她那会都不太懂丫鬟到底是干什么的,只知道很多人身边都跟着个丫鬟。
灵霄性格顽强善良,又是被叶桑给救出来的,当时也无处可去,她看着那样的叶桑,也担心她再被别人骗,就跟在她身边了。
听叶桑说着,厉绥洲微顿,戴着手套的手,捏了块刚剥出来的虾仁沾了酱汁送到她嘴边,“所以,灵霄本来是你的丫鬟?”
叶桑张嘴吃掉,眼睛眨巴:“我那会就看别人身边都跟着有丫鬟奴隶,出门很威风的。”
厉绥洲失笑,“然后呢?”
“然后啊,”叶桑眼神幽幽:“我发现我不适合当主子,因为得养丫鬟吃饭……”
她自己吃饭,都不知道去哪吃,哪养得起丫鬟?
“于是我就跟灵霄说,我当丫鬟你当主子吧。”
俩人身份调换了一下。
灵霄被她这神奇脑回路,给弄得哭笑不得。
灵霄唯一会的就是弹琴,为了让两个人吃饱穿暖活下去,她带着叶桑换了个地方继续卖艺,在一些茶楼,或者大户人家节日上。
她赚的钱够两个人吃喝穿住,不让叶桑再被骗。
叶桑跟着她,负责吃喝玩乐,和保护她。
那会挺好的。
两人之间,也说不上什么丫鬟和主子了。
厉绥洲看着眼前的叶桑,都几乎能想出来,当时的叶桑是何模样,不由哑然失笑。
那倒是她做出来的事。
“后来,灵霄的琴越来越出名,王公贵族也来请她,赚的钱和地位都逐渐增高,甚至被皇帝赏识,成为了宫廷御用琴师。”
她就跟着灵霄,吃穿住行也越来越好。
灵霄不把她当丫鬟,也没有把她当什么主子,更像是把她当妹妹,对她各种照顾。
灵霄怕她无聊,又看她聪明,就给她找很多书看。
医书,武功,各种各样的,让她打发时间,也能学点东西。
“虽然灵霄从没说过,但我一直都知道,随着相处,灵霄发现了我跟普通人不一样。
她让我看那么多书,就是想让我多学点东西,等万一哪天出事不在了,我一个人的时候,也不会再被人骗,也可以有养活自己的本事。”
可她也就学一些感兴趣的,别的都记在脑子里。
反正她过目不忘。
“其实……”叶桑幽叹,“灵霄当年是自杀。”
厉绥洲一顿。
“她那个时候,都被称天下第一琴师了,后来又冒出一个别的琴师,各种在皇帝面前争风吃醋陷害算计她,赚的钱够养我了,灵霄并不在意,就开始自己做琴。”
灵霄说,想给她留点什么。
可灵霄又没有什么,能给她的。
看她喜欢琴,就决定自己亲手制造两把琴,宫廷御用琴师的身份,也不在乎了。
“可另外那个琴师,还是整天没事有事地找她麻烦,想让她身败名裂,我看得烦了,宰了她。”
叶桑性格很恣意,做事完全都不会顾后果。
虽然现在也是。
但现在的她不顾及后果,是因为她知道,不管有什么后果,都不能把她怎么样,她都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