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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金看着唐逸轩熟练的剥皮手法,感觉后背凉嗖嗖的。
“逸轩哥,你以前经常干这事吗?你家是杀猪的吗?”
”不是,我家是种地的。我家前后左右都是山,山上有很多野生的中草药,我去山上采药的时候,就下套子套野兔。然后剥好皮带回家,炖着吃贼香。”
“原来你是个野外生存的高手,我有口福了,嘿嘿。”
”你别看热闹,学着点,亲自上手才能学到技术。把四条腿上的肉割下来,放锅里用水泡着,把肉里面的血泡出来。”
“这么干净还需要泡吗?洗一遍不就行了吗?我肚子早就饿了。”
“把肉里面的血泡出来。是为了除去血腥味,不然煮出来腥味太浓也下不了口。”
“还有这种说法?”
“你对生活中的基本常识都不懂,如果生在乱世,你这样的家伙第一个挂掉。
宰杀鸡鸭牛羊,第一步就是先放血,动物活着的时候,把它的血放出来,吃的时候把肉割成小块,放水里泡一下。
煮的时候再把血沫子撇出来,这样就不会有浓重的血腥味儿。
死了的动物血就放不出来,凝固在肉里面了。
即使用水泡的时间足够长也不行,要多加大料,去除这些腥味,还是不如活着宰杀的好吃。
你爸妈的决定是对的,你再过几年的话,人就废了,你可以不读书,但是要学会生活自理。
你们这样的,就是健全的残疾人,身体健全,思想和行为是残疾。
在我眼里挺可怜的,虽然年轻,与坐在轮椅上的老头老太太没什么区别。”
王成金被说的低下头,笨拙的拿着刀子割狗腿上的肉,吭吭哧哧几分钟没割下来。
唐逸轩拿过刀子给他做示范。
并告诉他注意事项,别搞得肉没割掉,再把自己的手给割破了。
夕阳西下,冷风吹的树枝哗啦啦的响。
唐逸轩和王成金两个人却吃的满头是汗。
煮了一小锅狗肉,焖了几碗大米,吃狗肉浇上汤汁儿,香掉牙。
“哥,咱们出门以后,这顿饭吃的是最香最舒服的。”
“你要学会思考,我们为什么能吃上这顿饭?”
“我们被狗追着咬,然后把它打死就吃上肉了,这个有什么可想的?”
“被狗咬是福还是祸?”
“当然是祸了,吃上狗肉是口福。”
“祸兮福依,福兮祸依,就是这个道理。因祸得福,乐极生悲还是这个道理。”
”嗯呐,还真是这么回事。”
“你现在是完全依赖我,根本没有想过自己怎么如何面对困难。”
“我这不是刚踏入社会吗?”
“那就更要多想,多比较,多思考。如果是你自己或者是普通人,被这条恶犬追的结果是什么?”
“最好的结果是累个半死,没追上。躲过一劫,坏的结果被咬个半死。”
“能跑掉不被狗咬到,就是你的福,被咬住就是你的祸。”
“现在想想都后怕,被这家伙咬到非死即残。”
“那个女人如此恶毒,放狗咬我们。想过是因为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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