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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她喜欢的东西,都会轻易破碎,难以长久。
青冉还记得她小时候养的那一只短脚灵兔,白软软的,像飘在湛蓝天空上的一朵的棉花糖,红红的眼睛灵动可爱,会抱着她的手指蹭着下巴。
她好喜欢好喜欢它,可它某一天,被青欢带出去玩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青欢说,它出了意外,死得很惨。
因为青冉太喜欢,就没有把尸体带回来,怕她伤心。
还有青正门种在青冉她们屋后的那丛无痕真竹,坚韧挺拔,色泽清亮。
青冉很喜欢,每日花了不少心血去浇水、打理,细心得很。
可是某天,那竹子被父亲砍得光秃秃的,给青欢做了一柄木剑。
青欢笑着撒娇,姐姐喜欢的,我也喜欢,可惜竹子太少,只能做一把剑,姐姐要是喜欢,可以——
青正初最舍不得青欢,当即便打断青欢的话。
“你是妹妹,这剑你留着用。青冉是当姐姐的,当然最心疼你,这剑她不会要。”
他说得斩钉截铁,甚至没有看一眼青冉。
在他的世界里,姐姐疼妹妹,把所有好东西都给妹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后来。
青冉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也曾对那位敦厚体贴的大师兄多了两分朦胧的好感。
青欢发现了她的小秘密,和她窝在同一条被子里感慨——
姐姐有喜欢的人了呀,大师兄出类拔萃,才貌双全,的确是不错的良人呢。
可是再转眼,大师兄就成了青欢的裙下之臣。
红着脸陪青欢练剑,壮着胆给青欢写信。
掰断了青冉送给他的剑鞘,烧火为青欢取暖。
青冉已经记不清自己有多少的喜欢,都湮没在了青欢无辜的笑容里。
再后来,她就什么都不喜欢了。
不在乎,不追逐,也就不必承受撕得稀碎的痛苦与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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