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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萤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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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堂遭变时,金裘还在灵虚岛,得知家中厉鬼失控,生性胆小无能的他惧怕被怨灵报复,立即打包了所有值钱的财物,丝毫没有犹豫地逃离了姑苏。

在那之后,枯荷独吞了金万三的所有家产,以红荷雨的名义,接管了金家留下的土地和铺头,不仅如此,他还把金府挪为己用,留给了自家契鬼,将其装潢成了名副其实的鬼宅。

砸掉金玉堂的牌匾后,枯荷赐鬼宅“悠魂屋”之名,意为“满屋子的悠哉闲鬼”。只不过,恶灵屠门之事,人尽皆知,镇上的居民对此地仍是忌惮,不敢枉然接近。没过多久,这样的一个说法传遍了姑苏:金家好利,践踏亡灵,触犯禁忌,强召凶鬼,惨遭反噬,府门易主,金瞳为首,冤魂栖居。

某夜,更阑人静,枯荷抱着小七,独自一人翻出了风仁堂的围墙。

“遛狗?”

突如其来的询问,差点没把枯荷吓死,转身一瞧,只见风听雨靠在墙上,抱着双臂,望着自己,似是等候多时。

枯荷诧异道:“你堵我?”

风听雨“嗯”了一声。

最近的夜里,枯荷常常独自出门,他实在不放心,便跟了出来。

迟疑片刻,枯荷道:“你想跟我一起遛狗?”

仿佛是征求对方同意,风听雨低声问道:“可以吗?”

枯荷淡淡一笑:“有你陪着,也好。”

于是两人乘着妖犬小七,一路飞到了城外一处密林,那地方十分隐秘,快落地的时候,隐约能闻到腐臭的气味,仔细一看,底下的泥土有被翻动的痕迹,周遭的空气阴冷森然,令人十分不悦。

这是一片不为人知的乱葬岗,多年以来,那些死于金家之手的生灵,都被运至此处,抛尸荒野。

风听雨皱眉,望向枯荷,道:“你每夜来此地…遛狗?”

“自然不是来遛狗的”枯荷一丝苦笑,指着泥地道:“你看又有怨气了。“

除了一次又一次,怨气还是会积攒。

枯荷闭眼,展开双臂,运劲催力,便有柔风四起,随即,千缕淡色的黑烟从泥地钻出,宛如溪流汇合,流至他手中,聚成了一团浓黑的怨气。

再度睁眼时,枯荷的双眸亮起了淡金的光芒,在一片漆黑的夜色中,显得格外耀眼。

“枯荷你的眼”

枯荷侧头,望着风听雨那神色担忧的脸庞,解释道:“在那之后,我的除怨之力变强了许多,后来我才意识到,每当掌控怨气时,眼睛就会变成这样。”

“掌控怨气。”风听雨低头呢喃。

身怀除怨天赋,□□便不惧怨气的侵蚀,若想掌控怨气,自然比别人容易。

“听雨”枯荷化去手中黑烟,沉吟道:“如果我变了你可还会待我如初?”

风听雨怔了怔,道:“你觉得你变了?”

“没变吗?”枯荷笑了笑,自嘲道:“眼睛都这样了,大家都说我是‘金瞳厉鬼’呢。”

风听雨闻言,心中愧疚万分,默默牵起了枯荷的手。

当初金暮朝被种下黥面印记,他就料到对方不会就此善罢甘休,便派出契鬼暗中监控她的一举一动。在夷陵鬼市的黑灯阁,金暮朝求得噬主之法,重金买下大量无主之魂,强行与之结下契约,渐渐的,那些契鬼逐渐化作了怨灵。在发现怨气能轻易夺人性命后,她喜出望外,开始四处残杀鬼道术士,并伺机寻找向枯荷复仇的机会。

“枯荷是我不好,金暮朝我本是有机会除掉的”

枯荷摇了摇头,道:“她冲我而来,又与你何干,归根到底,我也错过了下手的机会是我太过天真,留她一命,间接害了那么多人。”

他伸出手掌,几只磷火虫从掌心飞出,不一会儿,成千上万的磷火虫在林中四散开来。

“从前,我意识不到自己的无能,虽在鬼道修仙上颇有天赋,但没有家世的我,顶多只能做到独善其身。而我却天真的以为,我的才华可以帮助他人,可一时兴起的出手,终究是杯水车薪。当初,李元昊不愿跟我逃出姣人馆,并非因为他不想逃,而是因为我不够强大。他从小吃过不少苦,是个明白人,断不会为了我这种无名之辈,去惹怒那心狠手毒的金暮朝。若是我有能与金玉堂匹敌的家世与财力,即便我不救他,他也会求着跟我走。在金暮朝眼里,他们的命根本不值钱,唯有服从,才能生存下去,不然横尸此地,就是下场。”

脱离地牢之后,枯荷曾到此寻过栖音,可是乱葬岗里的尸首都被金家刻意烧毁过。这里不仅有死去的噬主,还有被打死的家仆,甚至还有被虐死的契儿,他根本无法辨别哪一个是栖音的遗体。

他能做的,就是把所有躯体一一埋好,再在这寂静无人的泥土上,召来一片磷火虫,默默陪伴栖音。

抬头望着夜空中的磷光,枯荷轻声道:“折磨金暮朝的时候,我没有丝毫的怜悯。那时,我好像明白了,当初红蕖被她侮辱打骂却不反抗的缘由,是为了积攒怨气。待到忍无可忍的那天我便能把所有的痛十倍百倍地还给她。”

风听雨安静地听着枯荷的倾诉,沉默了许久。他低眸,回忆着遥远的过去,低声缓缓地道:“我…曾经理所应当地认为…人是不变的,但是…我错了,变化…才是常态。”

“是么…”

枯荷有些失落,他知道风听雨喜欢的,是像太阳姑娘那般美好纯洁之人,而这些品性,无一不是枯荷想抛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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