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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现如今兰州有数的吐蕃贵族,羯木错再也不是初到金城县的野人模样。头发里没了到处乱爬的虱子,身上也没了乱七八糟的臭味,一身锦衣平平整整,一举一动都有模有样。
羯木错铜铃一样的双眼紧盯着张逊,眸子里冒着血腥的凶光,寒声道“张老弟,我听说岷州之役后,金城县多了些心怀叵测的人,整天嚷嚷着要迎接王师,杀尽勇敢无畏的吐蕃勇士。你们张家,不会也有这样的人吧?”
张逊心头一颤,忙不迭摆手否认“没有,绝对没有!张家是您最忠诚的朋友,是月神教最贴心的兄弟,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羯木错好似很信任张逊,见他表了态,也没有多深究的意思,点点头,只是眸中的血光并未敛去,“张老弟,你要知道,月神是天上最强大的神灵,吐蕃勇士是世间最强的战士,是不可能被战胜的!那些在城中聒噪的苍蝇,昨夜已经全都被我杀了!七百多颗人头,现在就堆在城中大街上,你要是有兴趣,可以去看看。”
七百多人听到这个数字,张逊遍体生寒。
打死他也不信,城中会有这么多人喊着要迎接安王。不用说,羯木错这是在杀人立威!
等张逊再度表示了自己的诚意,羯木错眼中凶光这才散去。
一边招呼张逊别站着赶紧坐,一边露出自认为和善的笑容,他道“张老弟,我听说你家的女儿,已经到了可以出嫁的年纪,正好,我的儿子也长大了,需要一个贴心的女子暖被窝。让你的女儿过来,给我的儿子做妾,怎么样?”
张逊脸色瞬间涨得通红,心头怒火陡升,全身的血一个劲往脑门上涌。
他的女儿刚刚及笄,聪明伶俐,知书识礼,是他的掌中明珠,也是他的开心果,平日里最是疼爱不过。
张逊可以容许自己在羯木错面前卑躬屈膝,甚至是做对方的爪牙。为了家族延续,他早就没有尊严可言了,不在乎再受多大的屈辱。
但他绝对不能接受,将自己娇滴滴的女儿,嫁给一个野人蛮子!
更何况,还是做妾!
张逊宁愿自己死,也不能让这种事发生!
张逊的反应,明显不符合羯木错的预料。在他的想象中,这个在自己面前卑微就像一条听话的狗的汉人,就算自己让他去吃屎,让他跟猪羊媾和,他也不会迟疑半分。现在天大的好事落在他头上,他怎么这副模样?
难道他不知道,让他的女儿做自己儿子的妾,能很好的巩固他家跟自家的关系,让张家再兴旺一代人?
羯木错不是蠢货,他瞪着眼睛,盯住张逊“张老弟,别告诉我你不愿意!”
张逊艰难张口,几度欲言又止,双拳紧握,抖个不停。
二十年前,他已经亲手将自己的亲妹妹推进了火坑,现在,怎么能再亲手将自己亲女儿也推入万丈深渊?!
羯木错冷哼一声“张老弟,这么好的事,你竟然不答应!难不成,张家跟那些嚷嚷着要去迎接唐人军队的家伙,真的有什么瓜葛?说,你们是不是一伙的?你是不是想对月神不利,是不是想杀了我?!”
张逊脸上再无丝毫血色,仰头惨笑一声。
他很想大声的回答是!
他每在羯木错面前弯腰一次,都会一百次的想把对方的头颅砍下来!
他甚至想过,等到自己老去的那一天,可以将家族交给儿子的那一天,就用利刃刺破自己的脸,毁掉自己的容貌,然后冲进羯木错的府邸,跟他同归于尽!
但他不能。
他在心底无数次呐喊过,我是汉人,是汉武帝的子孙,是霍去病的后代,是李世民的子民,怎么能向野人低头?!
他不得不低头。
张逊颤颤巍巍站起身,咬着牙埋下脸,在羯木错面前跪下,大礼拜谢对方的恩赐。
羯木错这才转怒为喜,哈哈大笑起来。
羯木错走了,只说三日后,让张逊把自家女儿洗干净了送过来。
张逊站在堂中一动不动,如同一尊雕像,脸上、手上纸白的没有半点儿血色,就好像血已经在不知名的地方流干。
张逊至死为止,都没有再见过自己的女儿。
没脸。
当晚,他十四岁的儿子张东,冲进了他的书房,指着他劈头盖脸一顿怒骂,各种不忍入耳的污秽字眼层出不穷,几乎将张逊当场气死。
很快,鼻青脸肿的张东被张逊丢出了书房。
愤恨难平的少年艰难爬起来,对书房门吐了口带血唾沫,骂了一声吐蕃狗之后,扶着墙一瘸一拐的去找张钟黎。
张钟黎正坐在房门的台阶上,背对着屋里昏黄的灯光饮酒,身形孤单落寞,肩膀却显得极为倔强。
在他脚前,空酒壶已经散了一地。
张东见到张钟黎的时候,他正剧烈的咳嗽,嘶哑、猛烈咳嗽声几乎要把肺咳出来。
性子桀骜不驯的张东,看到张钟黎,却是温顺乖巧得很。规规矩矩见礼之后,就冲过来抚祖父的辈,劝他少喝一些,夜了石阶上凉,还是回屋里比较好。
老头子看到孙子,也是一脸宠爱的温暖笑意,摆摆手示意他不必在意,然后就拉着对方坐在自己身边,还把手里的酒壶递给对方。
张东睁大了干净的双眸,意外道“祖父,你不是一直不让我喝酒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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