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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祯脑中闪过一道靓影,随之摇了摇头,母亲一定不会同意:“我还小,不急。”
周晏如迟疑了下:“你同学郑迎夏……”
宋祯呼吸一滞,紧张道:“妈是听到了什么吗?”
宋媛坐在他身边,好玩地踢了踢脚:“韩玟丽说,郑迎夏追着你下乡来了,还说她娇气得很,衣服不会洗,下地也不行,还经常跑去国营饭店吃好的。唉,我要是有郑迎夏那条件,我也不洗衣服不下地,天天跑去国营饭店吃好的。”
“胡说什么?”周晏如瞪了她一眼,拉了个树墩坐在儿子面前,斟酌了下用词,“若是以前,妈妈肯定不反对。那时爸妈有工作,你学习又不错,考一个好大学不难。”
“毕业分配,工作也不会太差了,再有我和你爸贴补点,娶一个娇生惯养的妻子也没什么,她不会做家务,咱就花钱请个打扫的,不会做饭,你们小两口就去吃食堂。”
“可现在……你要是娶了她,你争的那点工分,养得活两人吗?还是说像你大哥一样,什么都要妻子娘家贴补?”
“只要大嫂长得不是太难看,我觉得大哥那样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好啊。”宋媛偏头道,“二哥,郑迎夏长得丑吗?要是丑,那就算了。”
宋祯
想着郑迎夏娇俏的模样,俊脸覆上层红云。
周晏如心下微凉,大儿子离得远,近似于入赘也就算了。
二儿子娶了郑迎夏,郑家舍得女儿一直留在乡下吃苦吗?
不舍!
以她家的能力,安排两人回城也不是难事,这样对儿子来说,是挺好的,可跟老大又有什么差别!
日后,她和老宋被人戳脊梁骨是一回事儿,在儿媳、亲家面前又有何话语权。
老了,别说给他们养了,只怕临死都没有一个在跟前。还有小媛,不跟嫂子相处,哪来的感情,她日后有个困难,谁能搭把手?
宋元思拍了拍妻子的胳膊,看向老二:“人生得遇一个契合的伴侣不容易,你仔细考虑一下,到年底若是还觉得非得她不娶,而她父母又没有什么意见,我跟你妈就给你准备聘礼。”
“老宋!”周晏如失声叫道。
宋元思的握着妻子的手笑道:“孩子大了,该放手就要学会放手。”
“谢谢爸妈!”宋祯激动道。
周晏如双肩一塌,脸上多了抹暗然。
……
早上宋逾醒来,外面确如赵金凤所说,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
穿上原来的旧衣、雨鞋和部队发的雨衣,洗漱后,拿上砍刀,拎着竹篓悄默声地出了门,转进胡同,直奔后山而去。
入林后,先砍一根婴儿手臂粗的枯树,截去根梢,试了下手感,手腕一抖,手中的长棍犹如世间最好的红缨枪,大开大合间,枪随身动,身随意转,腾、挪、跳、跃、起、飞、转承,一根木棍被他舞得虎虎生威,密不透风,雨点扫向四周,直击得树杆洞穿,叶片碎裂成片,扬扬洒洒飘于地,围着宋逾绕成了个圆。
半晌,一枪飞出,擦着林中密集的树木,正中一头野猪的额头,对方哼都没哼一声,头颅迸裂,扑通一声,摔倒于地。
抹了把额头的汗,宋逾信步走近,这是头还没未成年的野猪,扯住前腿掂了下足有七八十斤。
真是意外之喜!
也不用再捉野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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