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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七章:风光无两的刘笙【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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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上午十一点,我们正式乘上了飞往白云机场的飞机,这意味着我们这次的南京之行彻底结束了。

满打满算,来到南京也差不多一周的时间,可是这一周里却发生了不少事情,除了我正式成为周氏的董事长外,周氏和天贸也顺利签署了合作协议,不过更重要的是,在今年的十二月份,我便会和林青悦正式订婚了。

至于求婚的事宜,我打算把它放在十二月开头去做,除了让我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外,也是打算和订婚仪式来一个“无缝衔接”,不过关于求婚的话,我还是需要细心准备的,至少要给她一个难忘的求婚仪式才好。

坐在飞机上,我几乎一路都在思考着如何向林青悦求婚,倒是有些忽略了她这时候的神情有些异常。

我愣了愣,随后想起林青悦是有些恐高的,于是连忙握住了她的手,轻声问道:“你现在怎么样?要不要让空乘给你倒杯水?”

林青悦的手心已经渗出些许汗水,看的出来她是真的有些害怕的,于是我不由得把手握的更紧了。

“不用,我……我缓一下就好。”林青悦摇了摇头。

“对了,我记得你这几次来南京,好像都是乘飞机过来的,你……怎么不搭高铁呢?”

林青悦嗔怒地看了我一眼,道:“你还好意思说?我暑假来南京的时候,还不是为了想早点见你,要不然我才不会一个人乘飞机呢,当时我可是一个人,吓得我小腿都有些抖了。”

“对不起啊,这事的确怪我,当时考虑的有点不周到。”

“算了,都过去了,反正搭多几次飞机我就习惯了。”林青悦摆了摆手。

“好吧,再坚持两个小时,等回到了广州后,我就带你去吃好吃的。”

林青悦无奈地看着我,对我道:“算啦,我和你都缺了那么多天课了,我还得回去补一下课程,你自己吃吧。”

“我靠,这要补什么课程?”

当我这么问的时候,林青悦倒是得意地笑了笑,竖起一根手指对我道:“你看,这就是好学生和你的区别啦,为什么我能排名专业第一,每学期都会得到奖学金呢?这就是因为我平时都会认真学习,除了上课认真听讲做笔记外,课后也会复习以前学过的知识,所以到了期末根本就不用慌张,哪像你,只会临时抱佛脚。”

“是啦是啦,你是三好学生!谁都没你厉害。”

“这是事实好不好?但也不能说谁都没我厉害,只能说我比一部分人厉害,但又没有一部分人厉害罢了。”

“你在这绕口令呢?”我笑道。

“哼,说了你也不懂。”

就在我和林青悦东拉西扯的时候,她的脸色倒是红润许多,不再像刚刚那样苍白无色了,其实这也是我的用意,为的就是能够转移她的注意力。

大概到了下午一点钟,我们的飞机便稳稳当当的降落了,由于我跟她扯了两个小时的缘故,当降落的广播响起时,林青悦才有些后知后觉的样子。

和我们一起下飞机的,除了王翩翩之外还有方麟,虽然王翩翩没有说,但是我当然知道方麟会跟着我们一起回来的。

同时方麟也派了司机过来接我们,分别把林青悦和我先后送了回去。

就像林青悦所说的那样,在回来广州之后还有一堆事情要处理,所以今天倒是没有办法陪我了。

我当然报以理解,在回到广州之后,林青悦除了身为天贸的执行副总外,在学校还担任着宣传部部长,我当然没有她那么忙碌了,回到广州就成为了一个闲散人。

只不过当我一个人回到租住的公寓时,倒是莫名觉得有些空荡,即便这个地方比江宁区的别墅小了数倍不止,但由于只有我一个人居住,当然会觉得有些寂寞了。

今天是周日,王翩翩把我们四人聚餐的时间约到了下周末,所以在这段时间里我都是没有什么事情要做的了。

只不过唯一让我好奇的地方就是,王翩翩一向是十分忙碌的,经常要世界各地的四处跑,可是算上这周的话,她最起码在国内呆了半个月了,难道我舅舅那边真的会允许吗?这我就不清楚了。

中午饭我是煮了一包泡面解决的,而下午的时间则是大部分用来补觉了,一直从下午的三点钟睡到了傍晚的六点。

当我躺在床上醒来时,不由得下意识往窗外望去。

晚霞透过公寓大大的落地窗照射进屋子里,不管是我铺着的地毯、茶几上半盖着的茶杯,还是墙上高挂的钟摆,凡是目力所及的一切都被染成了红色。

我不止一次看到过这样的场面,可我好像是第一次在公寓里看到这样的场景,所以我便从枕头边摸出来手机,然后对着客厅拍下了这一刻的照片。

客厅有些凌乱,但是丝毫不影响照片整体的美感,这时候当我就好像被灵感所击中了一般,如果我把这副场景画下来,那么一定是我又一幅能“拿得出手”的作品了。

不过在此之前,我却把这张照片发了朋友圈,配文之类的都没有,仅仅是一张图片罢了,随后我便关掉了手机。

晚饭我是在外面解决的,吃完饭后倒是有些百无聊赖了,于是我便喊了一辆出租,载着我去了蝴蝶的酒吧,去那里当然不是为了喝酒的,而是打算听听歌,顺便就“求婚”这件事问问蝴蝶的意见。

……

来到寻梦酒吧时,我倒是有些诧异了,因为酒吧里似乎人满为患,好不容易我才能挤进酒吧里。

到了酒吧后,我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因为刘笙这时候正站在酒吧的舞台上,手里正怀抱着一把木吉他,而台下大部分都是她的一些粉丝。

我挤过人群,然后翻身跳进了吧台里,调酒的小王被我吓了一跳,但看到是我后,这才拍着胸口抱怨道:“我靠,我还以为是哪个狂热歌迷杀到这来了,没想到是你啊。”

我指了指舞台,对他道:“狂热的歌迷都在那里扎堆呢,我们这附近的大部分只是看热闹的。”

说着,我左右看了看,疑惑道:“你老板娘呢?”

小王指了指天花板,对我道:“在楼上避难呢!”

我不由觉得好笑,于是我便发了个微信给蝴蝶,告诉她我过来了。

大概片刻后,穿着白衬衫的蝴蝶便从二楼走了下来,她倒是没学我翻进吧台里边,而是正儿八经地推开小门走了进来。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蝴蝶有些意外。

“今天刚回来。”说着,我指了指舞台,疑惑道:“不过你这里一般都是不接这些演出的啊?怎么把舞台给刘笙了?”

“嗯……她也算是酒吧的常客了,最近说是要借我们的舞台做个小型演出,我寻思她才刚出道正是需要锻炼锻炼的,而且粉丝应该也不至于太多,酒吧的承载力应该可以,所以就答应了,可没想到今晚还没开门,外边一下子就堆满了人。”

说到这里,蝴蝶无奈地摇了摇头。

“要不把舞台设到外边去?”我提议道。

“不行,这样算是占据公众资源的,而且我也没有提前向街道那边申请,到时候被处罚了……你帮我给罚款?”

我尴尬地笑了笑,倒是没再说什么。

再次看向舞台时,只见刘笙扎着一条高马尾,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吊带,下身倒是皮裤皮靴的配套,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潇洒、帅气,和她以前的风格简直是完全不同了。

台下的粉丝十分狂热,大声呼喊着刘笙的名字,就连一些原本酒吧的酒客,都不由得把目光放在了舞台上。

在为刘笙感到欣喜的同时,我也为白芷感到担忧,如果她们真的对上了,那么白芷面对风光无两的刘笙又有几分胜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