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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哈!”
我们这群人类里,能俯视兽人,拥抱兽人的就数帕克了。那拥抱,换了我骨头都得挤碎。
乌鲁姆和工匠打过了招呼,眼珠子一转就停到了我身上。这种非常警惕的目光我很容易察觉,再说他已经开始朝我走过来了。
“你们两个。”
“我——”
“乌鲁姆还没允许你说话!”
豁牙锯齿的大片刀“噌啷”一下就拔出来了,顺着一厘米见宽的刀脊看,就是兽人的大手,指甲里的泥挖出来能有小半斤。
“你,是谁?”
“我是”
“我没问你!我问的是,你后面那只!”
那一瞬间我真的就要把枪掏出来了,刀锋贴在我的右耳,直指歌果的鼻子。
“来歌”
“什么!大点声,你叫什么?”
把美杜莎挡在我的身后,我用鼻子反指向刀尖,虽然还不知道为什么美杜莎会怕兽人,但我不喜欢被人用刀指着自己的歌果。
“你要干什么?”
“她叫歌果。”
“你是谁?”
“我叫来歌,是个人类。”
赶紧从腰上摘下黑商的纹章,扔给兽人。乌鲁姆查看了一下,又丢了回来,大鼻孔扩了扩,好像要嗅出我身上有没有敌人的气味。
“你,可以来,她,不行。”
“为什么?”
“兽人没见过这家伙,乌鲁姆说不行,就是不行。呼哈!”
我看向沃夫朗,他摇头。再看帕克,更坚定的摇头。
麻烦了,这下非常麻烦。美杜莎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受欢迎,道理可能也很简单,人类有双腿、人狼有双腿、兽人也有双腿,但美杜莎只有尾巴。
“她,是我的妻子,这样可以吗?”
“那不可能。”
“”
“没有用!兽人不会喜欢她的!”
“好吧好吧,我们不去了就行了。”
美杜莎和兽人应该是从未谋面的魔物,互相抱有警惕心理也很正常。
兽人可能觉得蛇尾是不祥的东西,美杜莎可能因为兽人的兵刃和丑陋的脸而觉得可怕。想找出这两种魔物看不惯对方的理由太容易了,因为他们之间本来就不搭茬。
一边拍着歌果的后背,我却感到矛盾。
我要是因为歌果,而不去兽人的领地参加种族交流,那这就相当于白来了。
不行,不能不去,我们必须得去。
突然下了决断,我的内心已无纠结。自从拜访人狼族群、夜幕镇打工、王国吹牛之后,事业心这三个字就开始出现在思维里,成为了左右我决定的要素之一。
“在这里等我吧。”
“你要去吗?”
“是啊,要打仗了,我们必须去。”
“好吧”
虽然看得出歌果舍不得我,但心还是狠了下去。为她搭了个帐篷,留了些食物,让小奥陪着她。我就和大家往兽人的部落走。走在路上,回头看了歌果不下四次,一次比一次担心。
我在怕什么?
距离感。心理上和身体上的距离感。我们都害怕不在彼此身边,我们都会因为看不到对方而担心、产生不安。
不去想这些,早点跟兽人交涉完,早点回来就得了。
拍了拍腮帮子,提起十二分精神去面对那些绿皮肤丑八怪。
兽人的领地在格丽山的最南部,是整个南部平原最大的魔物势力。格丽山的全名叫蒙格丽山,“蒙格丽”一词的本意就是半兽人,所以这座山也可以叫做兽人山。可想而知其种族有多么强大的影响力。
从大沼地延展过来的树林被兽人们啃出了一个圆弧缺口,取而代之的是大量木质的粗糙手工制品。五米高的了望塔,简陋的茅屋,屈指可数的二层建筑,用来固定木料的麻绳和未经细加工的圆木,光是看上去就感觉毫无舒适性可言。
兽人们应该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大门处的两根图腾上雕刻着粗野的图案,一时半会儿看不出来是什么。走了点流程,包括货物检查之类的,我们顺利地进入了兽人部落的领地。
按照乌鲁姆的介绍,应该先去见一下“蒙格丽王”,然后再进行交易。也就是跟带头大哥打声招呼的意思呗,正好,我还想跟他谈谈对抗王国的事儿呢。
帕克、西蒙、沃夫朗加我一共四个人,来到了兽王的大帐前。兽王的营帐是修在一个大山洞旁边的,这个山洞比我歌果的大太多了,估摸着有四层楼高,洞壁修了两层栈道,合理性猜想应该是居住或开采矿产用的。
兽王穿着不同于其他兽人的布料衣服,色调以绛红与深黄色为主,穿在一位长者身上有点“火焰永不熄灭”的意味。石头与兽骨拼接成的王座以同样的色调装饰,兽人们明显把最奢侈的材料都用在了彰显这位王者的威严上。毛毯以扇形扩张到我们脚下,兽王比普通兽人个子高,但头上的白发和兽人式的老年斑已经表明他没有年轻时那么强壮了。
但领袖往往靠的不是强壮,而是智慧与人格魅力,即便是在兽人这么崇尚力量的种族里。
我学着大家的样子单膝跪地。
“代表夜幕镇,向兽王致以最高的敬意。”